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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为牟暴利夸张宣传 急功近利致诚信危机
作者:记者 刘建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26 10:55:0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急功近利难以监管

  据有关方面统计,上海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均匀治愈率仅54.36%,考虑到上海公立医院中三级机构较多,承担了上海市及全国疑难杂症的救治,从疾病构成角度看,社会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明显低于全市均匀水平。而民营医疗机构拥有的卫生技术职员只占全市总数的6%;床位数占5.9%;均匀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元;占地面积不足1400平方米;提供的门急诊服务只占同期全市门急诊总量的6%。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副局长郑益川在分析部分民营医院急功近利时说,投资者和管理者分离,这是最大问题。投资者总是想尽快收回成本,使得民营医院院长非常为难,尽管他们多数都是有医学背景、有医德的,但处于这种矛盾的时候,也只能选择妥协。

  于宗河表示,在政策设计上,民营医疗行业的定位应该以非营利性为主。一些地方把民营医院当做企业来对待,是理念和政策的迷失。目前,国家针对民营医院的专业准入门槛太低,有钱就能办医院,这种发展方向走偏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兼职教授蔡江南指出,我国最早起家的一些民营医院,不少都是由一些对医疗行业根本没有经验的人从事经营和管理,他们追求快速发财。而不少真正懂行的专家想办医却困难重重、难以进入,暴露了一些监管上的问题。现有的一些政策和规章制度,也给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制约。其中最核心的,在于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制度和规定。例如,医生人才目前完全是医院或部门所有制,使得民营医院无法得到高质量的医疗人才。再加上难以进入社会医保的覆盖、面临税收政策等压力,民营医院几乎无法与公立医院在一个公平、平等的平台上竞争。于是,就不得不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完善法规规范运作

  “目前申城民营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的还不到4%。”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一位负责人认为,投资医疗事业要有正确的经营理念。资本逐利是题中之意,但“不同于办商场或者买房产,医者仁心,办医院先天就带有公益性质,社会医疗机构不能一味向钱看。”

  “开办民营医院无疑是必要的,关键是政府如何鼓励、扶持、规范的问题。政府不扶持,他们就可能要倒掉。”一位曾在民营医院工作的管理人员说。

  蔡江南建议,各级政府要重点鼓励、扶持民营医院的发展。取消民营医院在相关资格、税收、财务管理、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并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院设点布局中,对民营医院要留有足够的空间,同时可以考虑将诚信经营的民营医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为其创建平等的竞争环境。加强与药监、工商、公安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医院的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大大高于收益。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促使民营医院规范运作。修改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尝试引进社会监管机制,如规定医疗保险公司不支付不良行为记录者的医疗费用等。通过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促使民营医院依法行医,诚信行医。(记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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