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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侦破假药案值超160亿 药监人员揭假药产业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19 15:59:5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分赴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江西、安徽多地追踪调查假药案件发现,目前国内不法分子已将制售假药产业化,甚至一些具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士也参与了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本报自今日开始刊登假药追踪系列稿件,以飨读者。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假冒辉瑞药品,辉瑞甚至还有21个假冒药品在5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了合法的销售渠道 。”辉 瑞 制 药 公 司 副 总 裁 约翰·克拉克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辉瑞公司的药 品 万 艾 可(俗 称“ 伟 哥 ”)自2003年上市就成为被假冒最多的药物。

  《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

  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去 年 侦 破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案 件1.4万余起,案值160余亿元。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查获假药10万多件,其中进口假药主要来自于韩国、美国、印度,出口假药主要去往韩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英国。

  手段

  制售假药形成产业链

  药监部门人员介绍说,随着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假药销售渠道和手段日益更新,形成了一条龙造假链条———小作坊生产、互联网宣传、虚拟电话做媒、快递公司寄递。“假冒窝点的墙壁都发霉了。”约翰·克拉克演示给记者的一张幻灯片上显示,假药的生产环境非常恶劣,没有合适的温度和质量监管。

  一份录像资料显示,假药生产窝点就设在简陋的楼房内。犯罪嫌疑人租用了几间屋子作为生产工厂和仓库。而假药生产现场,只有几台搅拌机和灌装机,把制作假药的原材料混合搅拌后生产出假药。

  假药产销链中最关键的一环是宣传,一些不法分子盗用和捏造科研院所和专家名义,利用互联网、广播等媒体进行虚假宣传。

  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的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例显示,2010年以来,罗某等人在广州市番禺区雇佣20余人通过Q Q和400部电话接受患者咨询并兜售假药,接到患者预订后即从上线购入假药,经重新包装后通过快递公司等渠道发往全国31个省(区、市),案值1000余万元。

  据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不法分子采取居住、生产、存放假药地点与邮政信箱所在地分离,取款者与邮寄药品者分离等形式实施违法行为。“患者浏览互联网站信息后通过邮政信箱、送货上门方式购买假药。”据他介绍,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向患者提供邮政信箱、银行账号及移动电话等与确切地址无关的信息。

  面对普通患者举报时,违法互联网站一旦被停止接入服务,很快会更新IC P/IP地址,以不同的单位名称、不同的网址、相同的联系人、相同银行账号再次进行非法宣传。

  生产销售假药违法案件中,电话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重要媒介之一。据介绍,他们通过设置电话咨询中心的方式和患者进行沟通,获取患者信息,蒙骗患者购买假药。“制假售假者用来联系患者的电话,大多数是‘铁通’和‘400’的虚拟电话以及小灵通电话。”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说,这些号码无任何物理地址可循,甚至连办理人的相关信息都无法核实,给调查取证增加了相当大难度。

  当前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呈现隐蔽化特点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是,犯罪分子往往借助邮政信箱、快递物流公司寄递假药“如果快递公司与造假分子进行提成销售,法律就能约束他们。”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说,目前《邮政法》对于寄递药品行为缺乏规范条款,《刑法》也没有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提供寄递、物流条件的经营者的罪名条款,打击通过邮政、快递物流等手段生产、销售假药仍然面临法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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