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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总结:医药假广告的11种特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生命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4 23:50:1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5.出现“祖传秘方”等字眼。这在法律中明令禁止。

  6.宣扬所谓的新技术。打着“高科技”、“新疗法”的幌子,用“纳米治疗术”、“基因疗法”等名目繁多的词汇,引诱患者前去就医。

  7.利用军队的名义。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凡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医疗广告,都是违法的。比如广告出现XX部队肝病治疗中心等,多为打着部队医院旗号的空架子,用邮寄药品的方式进行欺诈。

  8.号称得过发明专利、各项大奖。在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中,号称得过“国家××专利奖”、“诺贝尔奖医学奖最新成果”,或是XX协会颁发的优质奖的数不胜数,但多数都是子虚乌有。专利必须要标明专利号和种类。

  9.保健品宣称能治病,广告内容与报批内容不符。不管是药品、器械,还是保健品、食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都有备案。广告内容与报批内容不符的,都不能相信。

  10.使用领导人题词或参观照片。有些企业会把领导人参加某次活动的题词用作自己的宣传,更有甚者,假造一些领导人或名人参观企业的照片。只要有领导人或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出现的广告,肯定都是有问题的。

  11.打着赠书旗号卖产品的,需要警惕。有些广告打着赠书的名义,实际是在推销某些保健品。媒体刊登此类赠书广告前,最好先核实一下。

  国外对虚假医药广告零容忍

  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行动进行过不止一次,但为何屡打不绝?在黄合水教授看来,有4方面的原因。

  首先,对于医疗服务,人们还有很多不满,在就医遇到困难时,就会去寻找其他看起来更容易的途径,虚假医药广告便借此而生。他们宣传的“价廉、便捷、迅速、有效”对患者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其次,大众的医疗素养较低。他们不相信有些疾病是无法治愈的,这就给了虚假医药广告生存的空间。再次,执法不严。我们很难做到完全的依法而治,对广告的审查不严。此外,我国的违法成本较低,即

便企业因虚假广告被查处惩戒,却仍能从中获利。最后是媒体不够自律。很多人被虚假广告所骗,就是由于相信刊登广告的媒体可靠。由此可见,一个负责任的媒体,能够成为老百姓的一道防伤害墙;相反则会为不良企业“保驾护航”,成为伤害老百姓的帮凶。

  因此,黄合水指出,要彻底解决虚假医药广告的问题,就应同时在这些方面着手改进。重中之重是加强执法,国外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具体做法。

  美国对医药用品电视广告的规定尤其严格,播放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的词句;同时必须详细说明该药物的副作用。医药广告中如有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也会被禁止。美国法律规定,名人为某个产品做广告前必须使用这一产品,而且该产品必须在名人身上产生效应,否则就要被指控,后果严重者会坐牢。法国对医药广告的管理事无巨细。医院不许做广告是死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语则从字体、字迹到颜色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日本的医药广告要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假如宣传中有虚假成分,则不通过。另外,《医疗法》规定,对于打虚假广告的诊所或者医院,其法人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拘留,30万日元的罚款。日本还专门设立了国民健康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如投诉确实,会动用行政力量与企业交涉。

  黄合水最后表示,这次多个部委通力协作整治虚假医药广告,力度决心之大显而易见。但是,在集中行动的结束后,医药广告的市场是否还会渐渐故态复萌,这是相关机构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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