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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派出所长沉迷买处 当地被称“强奸特区”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11 9:24:3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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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了噩梦 蒋×遵照那个男人的指示,当晚不带红红出去。她们来到蒋×友的家住下。蒋×友是才湾镇才湾村人,蒋×丽和他是邻居。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餐后,红红要回家,但被叫住了,他们再次带她到县城。这次,住在华利宾馆206房。蒋×说晚上要带她去国会娱乐会所坐台。不过,在找不到一个叫敏敏的人后,蒋×又把她带回宾馆。 宾馆里,蒋×友正睡在她床上,另一张床是蒋×的。红红坐在床沿看电视,一下子被蒋×友抱住了,而且“动作越来越过分”。红红掰不开他的手,一旁的蒋×不但没阻止,反而说,“有什么要紧?又不会死!”这晚,蒋×友多次强暴红红。 19日中午退房后,蒋×说没钱回去,她给一个叫军军的人打电话,让他联系一个人。其间,蒋×让红红“再做一次”,红红不同意,蒋扬起手要打,红红答应了。 之后,军军带她们到金鹰大酒店开房。这时,上完厕所出来后,红红发现军军和蒋×都不见了,床上坐着个陌生男人。红红被迫和这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 当天下午,红红终于回到学校。接连3天找不到女儿,苏萍很着急,赶到学校时,她见到红红就一巴掌打过去,红红哭了。“我总感觉出了点什么事。”苏萍说,后来,女儿哭着说,“我该怎么办?”红红最终告诉母亲,自己连续3天被强暴。校园里的一棵树下,红红一边诉说,一边哭泣。苏萍一边倾听,一边抱着女儿,呼呼地哭了起来。 苏萍决定报警。20日,母女俩在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完笔录回到家时,已是晚上7时许。21日,苏萍拿着女儿的内裤、衣服等证据,送去刑侦大队。红红戴个帽子,低着头跟后面。在刑侦大队的楼道口要上楼时,有个警察问:“找哪位?” “上天有眼!”苏萍说,女儿抬头一看,扯了扯她衣角说,“妈妈,这个男的就是第一个强暴我的人”。苏萍赶紧和接案的民警说了这事。几天后,接案民警叫红红在电脑上指认强暴她的民警,红红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人—吕宏。接下来,蒋×友、蒋×、蒋×丽、陈×娇、吕宏都被抓了。吕宏此前是全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副队长,案发前刚到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任所长。 不过,吕宏被拘留20多天后,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这引发舆论哗然。而蒋×丽、陈×娇,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批捕—事实上,被逮捕的蒋×,也未满16周岁。 并非个案 所长“破处”经报道后,有网友搜出了全州县关于强奸、破处的公开报道,并冠以“强奸特区”之名。这有些夸张,但这里强奸、破处的案件之多,实为其他内地欠发达县所罕见。《南风窗》记者走访全州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后也证实,当地中小学生遭“破处”的消息,绝非个案。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边翻阅过往的通讯稿,边抱怨,“哎,全州怎么净出这种事。” 2011年6月23日,在才湾镇才湾小学,一位老师年仅11岁的女儿上厕所时,被两个年轻人奸杀,小女孩身上被捅28刀,头也被石头砸破。“两个犯罪分子是舅舅和外孙的关系,其中一个以前还在水月岩中学读书。”才湾镇综治办主任卢桂金说,小女孩不懂事,她认出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后,说了句“我认识你”,结果被残忍杀害了。 这事发生4个月后,全州县蕉江乡的陈和林,也“以性抵债”地强奸了一名11岁的小学生。陈和林此前借给小廖、小盘、小凤(化名)20元至30元不等,这3名小学生都只有11岁。此前约定的还钱日期到了,但因为那一周她们没回家,也就没钱还给陈和林。陈将她们骗至蕉江乡粮所宿舍楼旁的一座空房里,罚她们跪下。10分钟后,陈以小盘和小凤借的钱少为由,让她们先走。等她们走后,陈强奸了小廖,说是抵债务。 为破处不择手段的,不只出现在无业游民身上。蒋×明是全州县大西江镇人,本是一家单位的临时工,2012年6月下旬,他向蒋×杰提议“找处女玩玩”。蒋×杰给他介绍“认识较多在校学生”的蒋×彬。 蒋×彬很快将小芳、小易(幼女,化名)骗到全州县城玩。在一家宾馆里,蒋×明等3人强奸了小芳和小易。一周后,意犹未尽的蒋×明提出了再次玩玩。这回,蒋×彬以“不出来,就在你们村说你们被强奸的事”。小芳、小易被迫再次跟随蒋×彬出村。这次,蒋×明等7人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对这两个小女孩轮奸。对此案目前的进展情况,全州县检察院建议记者去法院看看,因为“检察院此前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一定采纳”。全州县法院对此回复说,“案情和检察院披露的一样,没有变动。” 多次发生侵害幼女的恶性事件后,全州县检察院紧急向全州县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教育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未阻止类似的事件发生,且一旦网住一个受害者,如果受害者迫于威胁而沉默,受害者的群体就被连环式地放大。 惯用手法 全州县法院提供的一份新闻通稿,揭示了卖处黑手如何伸向校园,并一步步地掌控。 去年4月1日,年仅15岁的张×玲纠集王×倩、王×才,3个人威胁小赵(12岁):把小王(化名)叫到全州县龙泉宾馆。小赵照办,小王的处女之身,被卖给了一个中年男子;4天后,以同样的手法,她们威逼刚受侵害的小王,让她将另一幼女小张(也是12岁,化名)从家中带出。在全州县忆缘商务宾馆内,她们强迫小张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并收取了5000元的费用,小张也失去了处女之身;10天后,她们再以同样手段,威逼被她们强迫卖处的受害者小王和小张,让她俩将幼女王×秋带到宾馆内,并以4800元的价钱,强迫王×秋卖处。 这样的手法很清楚:从未满16周岁的辍学学生入手,先欺骗,进而威胁、恐吓,一个个校园里的中小学生先后成为受害者,再以散布她们“被人强奸”相要挟,更多的学生因此多次被奸淫,最终逼使这些幼女由受害者转向了施害者。由此,受害群体和施害群体越来越多。 红红被侵害的遭遇正是如此。曾参与“迫害”红红的陈×娇在获释期间,苏萍曾找到她。陈×娇对苏萍说:“我也是受害者,如果我站出来举报的话,吕宏可能要坐20年牢。”事实上,遭性侵后,很多孩子羞于和父母提及。陈×娇的父亲也向《南风窗》记者直言,“我什么都不知道。” 红红遭强奸时,蒋×表现得很恶劣。不过,在她小学班主任蒋家福看来,“蒋×平时还是挺有礼貌的,就是活泼一点,调皮一点,小学时,整体上还可以。” 对红红的遭遇,蒋×的奶奶赵梅英也很同情。让她气愤的是那个所长,“他一个派出所所长,不但不制止我孙女的这种行为,还叫我孙女帮他找‘黄花’,对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苏萍介绍,吕宏被拘留释放后,曾找到她说,“嫂子,对不住了,你放过我吧,以后小妹(红红)的学费,我来包。”他一直在哀求:“我饭碗已经没了,我女儿才满月。”一听这话,苏萍就气了:“你也是有女儿的人,当初你强暴我女儿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这事以后,原本开朗活泼的红红,异常沉默。走路时,她的头也是低得很低。上课也没啥心情。她总在胡思乱想,“想到人身安全,想到以后如何嫁人”。 所幸的是,她的遭遇向母亲提及,否则,她极有可能和其他女孩一样,由受害者变成施害者,而且长期被看不见的幕后黑手掌控着,并不断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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