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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50吨病死猪肉被市民吃掉,谁来担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31 16:06:3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茂名的茂港、电白等地农村中,散落着大量2000头规模以上大型养猪场,不少猪场都有病死猪,这给想靠病死猪发财者带来“福音”。29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了深圳公安局近期破获的一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在案件破获前,茂名当地已经有150吨病死猪肉被深圳市民吃掉,在这些猪肉中,对人体有害的兽药超标12倍。(8月31日《羊城晚报》)

    在病死猪流入市场的过程中,养殖户、黑心商贩、负责监管的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养殖户应当被教育、处罚,黑心商贩更应当依法严惩,这都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负责监管的政府部门呢?八个部门“摁”不住一个病死猪,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就不该被问责吗?

    黑心商贩被绳之以法,这且不论,职能部门的责任,有必要说道说道。显然,畜牧检疫、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八个部门若有一个认真执法,履行监督职能,就不会让15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并被深圳市民吃掉。遗憾的是,八个部门的监控闸门集体失灵,最终导致了病死猪肉畅通无阻。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又重于天,确保老百姓的饮食安全,任何部门都不能含糊。如果把病死猪肉的问题归咎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这样的回应是不够严肃的。职能或许有重叠的部分,但他们的职责是分明的,不能因为“部门打架”,责任也随之模糊。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段鲜明的责任带,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不能含糊,否则,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要之何用?退一步,即便是因为管理交叉,一些部门或在以后被取消,但之前的监管缺失之责,也必须有人承担。

    其实,如果说他们一点也没有管理,也未必公允,至少在有好处可捞的时候,他们是积极的。笔者身在农村,对此多少有些了解,比如负责畜牧检疫、质检的部门,他们仅仅是到市场上给猪肉盖章、收费,至于猪肉的品种,过问的不多。当然,其他那几个部门也大抵如此,除了收费程序必不可少,其他的监管无非就是走等举报,有多少人真正到基层去监管了?

    病死猪对人体的危害自不必说,黑心商贩收购、加工病死猪肉,理当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也不能视如儿戏,必须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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