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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幼儿园老板猥亵12名幼女 情妇帮拍下过程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31 21:01:5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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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童疑犯在老家已有妻儿 据一名受害女童代理人李恩泽回忆,被警方控制后,最初杨成杰没有交代自己的身份证号等自然人信息,这让受害家长产生疑问,加之杨的一只手有残疾,包括代理律师都怀疑他可能身背其他案件,因此才不敢透露真实身份。 办案人员专门赴杨成杰的老家调查,发现他在当地已经结婚生子。 办案人员提取了其原配妻子同时也是法定妻子的证言。据她称,她17岁就与杨成杰结婚,并生育两儿一女,但20多年前,杨成杰突然离家出走,再无音讯。由于杨在家时,曾将全家户口迁到另外一个地方,他走之后,原配妻子带着三个孩子没法生活,于是又把户口迁回老家。 因找不到杨成杰及他的户口,原配妻子至今没有与他办离婚手续。 据李恩泽介绍,法庭上,杨对此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但他承认重婚的事实。 追访 12受害家庭共获赔万余元 本案中,多位家长在庭前都提交了数十万的民事索赔。 “比身体上的伤害更可怕的,是笼罩在孩子心灵上的阴影。”家长们说。 但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各方因此案而发生的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总共1万余的赔偿数额,平均每家只有1000多元。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之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李恩泽表示,由于刚收到判决书,目前还没有确定最终的上诉意见,但家长们之所以提出上诉,主要原因就是赔偿数额过低。 李恩泽认为,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只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并不包含心理损失,而本案中女童们都没有工作、所受的直接伤情又都是轻微伤,但单纯按照法律生硬的解释,女童们所能得到的赔偿确实微乎其微,甚至一些家长在了解法律相关规定后,已觉得上诉无望而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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