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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孕妇4月内跑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6 8:35:2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孩子还没出生,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辖区的准妈妈张女士已经感觉“操碎了心”。她于今年3月怀上头胎,并按医院指导从6月份开始办理“婚育情况证明”和“准生证”。4个月下来,她往社区跑了近20趟,事情在争吵中一点一点推进,但至今,证明还是没有开出来。

遭遇

一个准生证4个月办不下来

今年6月3日,张女士办完“围产保健”建卡和孕检等手续。按照流程,她需要到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开具初婚证明,然后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但当她父亲6月中旬来到长兴路办事处宏达社区咨询时,工作人员获悉张女士居住小区后,告诉其父,不能给张女士开证明,因为她所居住的小区不属于宏达社区。张女士说,此后4个月里,全家都在为这一纸证明奔波。张女士称,“从小肚子跑到大肚子也没跑下来”。

她所住的小区“无主”,办事处不愿管

张女士于2004年入住百文花园小区,之前其所住的居民楼是化工燃料公司的家属楼。近几年,该公司被兼并,这栋居民楼也被划进旁边新建的百文花园小区,“以前我们归长兴路宏达社区管理,后来因为开发商没有跟办事处对接,现在街道办不管这个小区的事了。”张女士问及不给办准生证的原因,社区工作人员称因为这个小区开发商没有跟办事处对接,所以在办事处管理范畴之外。

请示领导,可特事特办

今年8月,张女士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找到了办事处主管社区的郑姓主任。经过协调,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可以给她“特事特办”,但必须让她找社区楼管员尚先生做证明人。张女士说,之前,她母亲补办独生子女证时,社区就曾让尚先生做证明人,但尚先生不愿去,“他说他怕谈办公房的事。”张女士母亲称,尚先生提到的办公房,是指小区为办事处提供办公场地。张女士说,这次她并没有与尚先生联系。

磨了一下午,填上了承诺书

昨日下午2点,张女士与父亲又来到长兴路办事处宏达社区,社区工作人员仍指定尚先生做证明人。

张女士要求该工作人员按照承诺书的形式走,“看新闻说,夫妻自己写承诺书,不用开婚育证明。”

昨天下午4点半,张女士拿到了“夫妇申请一胎准生证承诺书”和“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该工作人员称,这些表需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盖章后交到社区,社区盖完章后再去计生办。

张女士担心,“最后盖不盖章还是没有定数。”

政策

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即可

河南商报 (微博)记者随后查询相关政策得知,我省从2013年2月份开始实施承诺制:对集体户口、长期和多地流动的流动人口或“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漏登错登人口,受理地经协查、核实,仍不能掌握夫妻婚育情况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得不到协查信息反馈的,由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而此举的目的是,“方便群众办证”。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官员曾对媒体如此表示。

此外,《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相关内容称,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具体流程为,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他们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对方也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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