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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再次吹响产业号角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6 8:40:3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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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吹响相关产业的推进号角。 意见明确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八项任务,内容涵盖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及保障机制等。分析“意见”提出的要求可以发现,医疗信息化、第三方医学服务和老年病治疗等三领域公司,将获得发展良机。 “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医疗服务业准入条件。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直接掘金健康服务机构尚存困难,私立医院在税收、人才引进、区位优势等多个实操层面尚无法与公立医院竞争,除少数专科医院外,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医疗机构亏损的较多,因此,现阶段从医疗服务机构的直接投资中获益的难度仍较大,而在其他方面则面临尚机。 医疗信息化迎来发展机遇。虽然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尚有壁垒,但相关服务产业却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医疗信息化便是其中的重点。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三甲医院,分布更不平衡,要实现国务院意见中要求的医疗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信息的共享,大力发展医疗信息化,尤其是以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此外,目前医保总费用的使用情况尚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到临床医生面前,部分地区在医改中建立的医保控费机制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建立上下联动的衔接各级医疗监管及运营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迫在眉睫。 国务院14日公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在业内人士和机构投资者看来,国内的医疗卫生行业有望迎来巨大的变革和全新的投资机会。 据悉,《意见》是我国首个健康服务业的指导性文件。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放心保)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 为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意见》主要提出了五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三是发展健康保险。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四是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到期专利药品仿制,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五是探索发展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国恩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健康服务不同于医疗服务。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是生病,这个需求的弹性小、服务特殊性强,市场机制作用受限。而健康服务业是以医疗服务为中心的前移和后延,生病不是前提,而需要少生病、生小病、晚生病,消费者福利增加了,这个市场需求弹性相对大、市场机制作用很大。关键是也能节省医保资金,促进医疗效率。 据介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健康服务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例如美国健康服务业规模相对于其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17%,其他发达国家一般达到10%左右。相比而言,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除产业规模较小、服务供给不足外,我国健康服务业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开放程度偏低,观念相对滞后等问题,供给不足与资源浪费现象并存。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我国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医保体系,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健康保险保费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仅约2.8%.《意见》对国内医疗服务业、医药行业、健康保险业等相关产业将产生巨大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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