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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监爆“窝案”权钱交易成“常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9 9:39:4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湖南举行全省药品监管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分析会,研究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以下简称药监局)刘桂生等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系列案案情。湖南药监、卫生、物价、药品检验等部门曾“埋伏”的一条完整的以药谋私、贪赃枉法的“窝案链条”,由此浮出水面。

  由于案涉11个部门26人,且涉案官员中不乏厅处级干部这样的重量级官员,这一案件被认为是全国医药监管领域“绝无仅有”的“问题标本”,案件暴露出医药监管领域存在权力过度集中、处罚制度不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滞后和集中采购招投标配套制度缺失等“四大顽症”。

  案涉11个部门权钱交易如同“家常便饭”

  2010年以来,湖南省已开始对湖南医药监管领域的腐败“窝案”着手查处。通过顺藤摸瓜,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0件2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涉及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物价局等11个单位和部门。

  “在同一领域,一次性查处职务犯罪官员如此之多,部门牵涉如此之广大,这在全国医药监管领域‘绝无仅有’”。即使经常接触职务犯罪案,案情的恶劣程度,仍让湖南检方震惊。

  对照岗位职能权限,记者发现这些“问题官员”几乎覆盖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领域各个环节,他们分别掌握了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审批、药品质量监管、药品质量层次认定、药品价格认定等重要行政职权,能够直接影响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公众用药安全。这些官员成为药企重点“公关对象”。

  这一“窝案”主角系湖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刘桂生,其在药监局任职期间,涉嫌利用分管稽查总队、市场监管处工作以及兼任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的职务便利,先后接受1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请托,在药品监督管理和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当中为请托人谋利,非法收受贿赂50笔共计82万元。

  其他4名涉案的处级干部阳军、肖谷成、唐凌、梁建宁案发前分别位居湖南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湖南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处处长、湖南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湖南省药检所副所长等关键职位,其受贿金额分别是6万元、17 .9万元、9万元和71万元。

  “钱权交易明显,作案频繁是这一案件的显著特点。”饶力明介绍,刘桂生受贿金额虽只有82万元,作案却多达50余次;肖谷成收受贿赂只有17.9万,作案却有15次之多。

  参与侦办的检察官介绍,这些官员为了满足请托人的要求,捞取个人好处,可谓是手段用尽。他们自认为大权在握,手段隐秘,加之相互之间利益关连,钱权交易成家常便饭。据了解,这些被查处官员除了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为自身请托人谋利外,还时常相互勾联“全程”满足药企的请托。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7年至2010年,阳军等人先后在刘桂生的“招呼之下”,对长沙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查获的“滴通鼻炎水”“复方甘草片”等数种劣药予以从轻处罚。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轻描淡写”,直接导致了一些无良企业知法犯法,代理销售劣药的情况多次出现、屡禁不止。

  制度形如“牛栏关猫”腐败者“想犯则成”

  记者阅卷发现,涉案官员在药品生产、监管和执法中,通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审批,对“质量不合格”药品免于或删除公告信息,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手段,为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帮助违法生产、销售假药伪劣药的企业消除不良影响,甚至逃避或减轻行政处罚。

  而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则采取通过透露招投标信息、直接提高指导价、行使“单独定价”资格审定权、违法提高相应药品质量层次等手段,帮助请托人中标,也是这些落马官员“权力变现”的具体手法。

  据介绍,其中湖南省药监局存在轮岗制度不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处罚决定相关制度不健全;药品质量公告制度落实缺乏统一审核、专人监管相关配套要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滞后,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缺失等等诸多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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