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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小孩扶起摔倒老太被指肇事 每家赔2500元
作者:记者 罗轩…  文章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2 1:03:4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孩子家长:做好事反而被赖上 不堪其扰甚至都想搬家

  截至昨日,离事发时间已过去5个多月,但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太婆及家人坚称她是被3个小孩撞倒的,医疗费用应由小孩家长支付,而小孩及家长非常不服气,说做好事反被赖上了。

  由于此事一直没得到圆满解决,11月16日,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江先生家。“当时有一个是她儿子,另一个好像是她孙女,背着太婆来到我家,将她丢下就走,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江先生说,他当时真的感到太委屈了。

  太婆就这样在江先生家住了两天,令他不堪其扰,甚至准备收拾东西搬家。“她这样天天住在我家里,我给她好吃好喝,还怕她在我这儿再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到哪里说理去嘛!”江先生无奈地说。

  疑点重重 谁在说谎?

  江先生相信儿子不会撒谎,但太婆及家人却咬定她是被孩子撞倒的。这一事件中,到底谁在说谎?

  疑点一

  据江先生介绍,太婆家住南兴苑,离他住的正南花园直线距离400米左右。据现场目击者王女士说,当天下午太婆说自己是过来倒垃圾的。昨日下午记者在南兴苑楼下看到了一个垃圾站,在两个小区之间还有几个垃圾桶,太婆有必要跑这么远来倒垃圾吗?

  疑点二

  现场目击者称,当天下午与受伤太婆同行的还有另一位太婆。在太婆摔倒之后,另一位太婆便匆匆离去。那么,另一位太婆为什么会匆匆离去?

  疑点三

  如果真是3个小孩撞倒了太婆,按理说调解时太婆的家人有权要求小孩家长全额支付太婆的医疗费用,另外还可索赔一些营养费等。那么,对于南外镇司法所的调解建议,太婆的家人为什么接受?

  太婆伤情

  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 医疗费等花掉2万多

  据江先生介绍,太婆最先住进了达县人民医院,检查后确定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本来准备就在达县人民医院治疗,但太婆的家人说在通川区红十字医院有熟人,去那边医疗费用可以节省一点。”江先生说,然后太婆家人就把她转到了通川区红十字医院。

  “我们当时都有点怀疑她是不是粉碎性骨折,所以就同意了转院,也想换个医院再检查一下。”另一名小孩家长说,结果两边医院的检查结果都是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据了解,太婆在通川区红十字医院住了半个多月院,7月3日出院,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

  事件进展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3家长各赔2500元

  随后有人给江先生支招,让他到司法所寻求帮助。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约太婆的家人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请事发时在场的多位目击证人前往作证。

  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南外镇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当事双方给出了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3名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对于这样的调解建议,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接受不了,“该给的钱我们一分都不少,不该给的钱一分都不给。关键是我们娃儿明明是做好事,结果还要赔钱,这样以后娃儿都不敢做好事了。”江先生说,“最后太婆的家人把我的衣服抓到不要我走,实在没办法,我们3个家长商量了一下,与他们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了这个调解建议,并约定21日下午付钱。”

  家人说法 太婆儿媳:她是在家里洗澡时摔倒的

  昨日下午,在江先生岳父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摔倒太婆居住的南兴苑。江先生的岳父说:“我当时把她送到了她家楼下,只听她说住在5楼。”

  记者在5楼挨个敲门却无人应答,最后,通过太婆儿子龚先生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接电话的是龚先生的爱人。记者在核实了太婆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后,确认接电话的是太婆的儿媳。她证实了婆婆骨折一事,但却说:“她是自己在家里洗澡的时候摔倒的。”

  对于太婆外出摔倒并声称是3个小孩将自己撞倒一事,太婆的儿媳予以了否认。对找3个小孩的家长赔偿医药费一事,太婆的儿媳说“没有这回事”。

  记者提出想当面采访一下太婆,她的儿媳表示,自己在外面做生意不在家,婆婆没有手机,不知在不在家,平时这个时候她一般都在外面逛耍。

  昨晚8点过,记者再次拨通了太婆儿媳的电话,这次接电话的是太婆的儿子龚先生。他先是对记者一番质问,随后称过去的事情不想再提。对记者提出的诸如太婆究竟是怎么摔倒的等问题,龚先生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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