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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救护车不交钱不发车 幼儿转院耽误1小时死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6 11:44:0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求你们看在一条小生命的份上,先送我孩子去长沙。我老公在那边的医院接,到了马上付钱。”这是2013年12月23日晚,一名危重患儿的母亲向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哀求。

可值班人员的回答是如此冰冷:“不行!我们有规定,要先交800元,不交钱不能发车。”等好心人帮这名母亲凑足800元, 已过去了1个多小时。虽转到省儿童医院抢救,可13个月大的孩子仍不幸离世。

孩子突发重症

诊所医生热心转送

1月5日,湘乡。捧着儿子翔翔的照片,谭女士依旧无法抑制悲伤。

2013年12月23日傍晚,翔翔突然不停地哭吵,表情很是痛苦。谭女士匆匆抱着孩子来到附近的诊所。当时,她身上只带了100多元钱。

简单检查后,诊所发现孩子的病症很严重,建议谭女士赶紧带孩子去湘乡市人民医院。见天色已晚,路上没车,热心的诊所医生开自己的车将谭女士母子送到湘乡市人民医院,没有收车费。

到了市人民医院,已是晚上7:10。医院给翔翔做了检查,晚上9:11出结果。医生看了检查结果,告诉谭女士,孩子病情很严重,要她联系救护车,立即转到省儿童医院。

患儿母亲哀求

120称不交钱不发车

此时,孩子已全身发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谭女士赶紧跑到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联系救护车转院。值班的工作人员说,从湘乡到长沙,要收800元车费。

谭女士说,“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你们先帮我把小孩送到长沙 。我老公在医院那边接,到了立即给钱。”谭女士的丈夫也在电话中再三恳求,“你们把人送来,我在医院这里等,车到马上付钱。”

工作人员答复:“不行。医院有规定,不能这样。”谭女士再次哀求:“我求求你们,看在一个小生命的份上,做做好事吧!”工作人员回答:“哪有这样的事情。不交钱怎么走啊?”

无奈,谭女士只好四处打电话筹钱。这时,几名素不相识的病友家属正在走廊上,见谭女士急得不行,每人掏出200元递给她。谭女士赶紧将凑来的800元交给收费室。

拖了一个多小时

孩子转送长沙后死亡

收了钱后,救护车才开动,将谭女士母子送到省儿童医院。遗憾的是,翔翔还是在12月24日凌晨2点不幸死亡。死亡记录显示,死于心力呼吸衰竭。

“从当晚9:40联系救护车,到10:50发车,为了800元,拖了一个多小时。”谭女士说,“省儿童医院的医生说,‘你们要是稍早点送来,孩子可能还有希望。’”

在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墙壁上,挂着 “时间就是生命”等字样。事发后,面对质疑,工作人员仍一再表示,先交钱再发车,是该院急救中心的规定,即使对危重病人也一样。

痛失爱子的谭女土质问: “救死扶伤的医院为什么要以钱为重 ?难道一条生命连800元都不值吗?真是太冷血了,这还叫医院吗?”

记者调查

湘乡多家医院超标收费

且交钱才能发车

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曾于2002年9月发布《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省、市、县医院每出一趟急救车,3公里以内车费10元,超过3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从湘乡市人民医院到省儿童医院,车程约100-110公里。按照往返200-220公里计算,救护车费应为404元-440元。湘乡市人民医院却收了800元,明显超出规定。

记者走访发现,除该院外,湘乡市中医院、东山医院等多家医院急救中心转送病人到长沙,都是收取800元或850元,且同样须先交钱,否则不发车。

部门查处

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医院补偿9800元

事发后,湘乡市卫生局介入调查,认定市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收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市卫生局副局长曾伟称,市120急救车转送病人,原则上确实要先交钱才能发车。但面对危重病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没注意灵活性,“处理得太死板了。”

市卫生局已对该院通报批评, 取消其2013年度绩效考核一类单位的评选资格;对院长、分管副院长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值班的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等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制定了急危重症病人接诊、转诊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且必须严格按规收费。

湘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钦说,今后,该院将优化服务流程,各科室应就病人病情与120工作人员沟通,作出是否紧急救治的建议。经协商,医院已补偿谭女士夫妇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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