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片仔癀起诉上药子公司侵权索赔3000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4 0:22:4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上周五晚间,上市药企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起诉上海医药集团控股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以及厦门晚报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日报社的不正当竞争一案已于当日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然而,尽管片仔癀在此案中是原告,但昨日片仔癀(600436)股价却一路走低,与上涨的上海医药(601607)形成鲜明对比。业内人士称,虽然未来该诉讼走势尚难判断,但片仔癀此番遭遇厦门中药厂产品“八宝丹”竞争消息公开化,或是市场看空其的原因所在。

    片仔癀起诉上药子公司

    在上周五的公告中,片仔癀称,厦门中药厂在报刊、自己的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大肆侵权,利用广告、虚构事实、不正当对比、诋毁挤压片仔癀药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片仔癀在诉状中提出,要求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其产品“八宝丹”在中国大陆、香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立即停止将“片仔癀”与“八宝丹”作不正当的对比等虚假宣传,并在全国主流媒体以及香港、印尼等地媒体刊登声明,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中片仔癀的诉请“凶猛”,除了要求厦门中药厂停止相关宣传与赔礼道歉,还提出要其立即销

毁“使用前述虚假宣传的物品、相关的产品包装装璜”,并赔偿原告人民币3000万元及支付原告维权费用60万元。同时,片仔癀还要求,厦门晚报和厦门日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片仔癀发起的“维权”诉讼,上海医药方面称已经予以关注并高度重视,已要求厦门中药厂“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而相较母公司的外交辞令,厦门中药厂方面则明确称八宝丹和片仔癀“本属同宗同源,有史可查”。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