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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宣判被告死刑 其母闻讯心脏病发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2-20 1:20:1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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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宣判。新华社发

    “复旦投毒案” 闻儿获死母发心脏病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复旦投毒案”昨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报记者直击庭审现场,并在判决后第一时间专访受害人黄洋和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父母、家人。黄洋父亲表示“杀人偿命,儿子终可瞑目”,而林森浩的父亲在判决后亲口对记者表示,“一定会上诉”。

    林森浩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后,心脏病发作被送医急救……

    被告人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不可能!我们一定要上诉!”——林父

    以为黄洋能熬过去 ——林森浩

    “让亲戚给孩子上炷香,就说凶手已被严惩”。——黄父

    黄洋饮用被投毒水的全程,我并未制止,且在黄洋就医接受治疗期间,亦未讲出真相。原因是,黄洋喝下的被投毒的水并不多,且实验中被注射了二甲基亚硝胺的大鼠并未完全死亡,也让我以为黄洋能够熬过去。

    法院: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死亡。

    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被害人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

    林森浩关于其系出于作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属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

    林父:我也是一个苦命的人

    不同于去年11月27日持续整整一天的庭审,昨天的判决,前后只有1个小时。被告人林森浩穿着一件军大衣,由法警押送进入法庭,神态漠然。

    在林父眼中,儿子不仅是家族的骄傲,更是全村乡亲的光荣。成绩优异、孝顺父母、谦虚懂事……直至去年11月的庭审前,林父都一直不相信自己儿子会一夜之间从“乖乖仔”变成“杀人凶手”,甚至他和老伴还祈祷,儿子是被冤枉的。

    记者了解到,林父曾给黄父发短信请求谅解。其中一条短信表示,“儿子开这玩笑对你们一家的伤害也太沉重了。现在什么都无法挽回,只有向你们磕头谢罪。日后如有机会和能力,愿作尽力补偿。目前我的情况确实有心无力,请求谅解和宽恕。我也是一个苦命的人。无奈。”

    伤心黄父——

    已花11万元

    黄国强告诉记者,从黄洋出事至今,他们一家奔波于四川和上海之间,先后已经花了11万元,有些是事发后相关部门给的补偿金和部分好心人的捐助,还有一部分是家中的积蓄,而所有这些都差不多花费殆尽了。此次为听判决来上海,他们兜里只有1000元,“昨晚在塘桥的一个小旅馆将就过去的,今天一大早就醒了,根本睡不着。”在黄国强的微信签名里,他将自己写作“一个伤心的人”,“这个签名代表了他的心情,这可能会陪伴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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