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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北京黑急救车乱象 多家医院将查内鬼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15 11:48:0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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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记者暗访中,很多黑急救车称与医院医护人员存在利益联系,医护人员常帮忙介绍将出院和转院去外地的病人,赚取回扣。昨天,记者分别采访了武警二医院、天坛医院、煤炭总医院、302医院、安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海淀医院和积水潭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这些负责人均表示,会认真调查医院“内鬼”情况,一旦核实,将严肃处理。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年2月1日起,市卫生局、交管局等部门已联合制定实施了《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申请配置救护车,应严格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救护车,不得私自改装、出借、借用、转卖、转让、调拨救护车或挪作它用,不得使用已注销机构救护车、非本地牌照救护车在本市从事医疗服务。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救护车在执行急救和应急任务时,应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及警报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交管部门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救护车优先给予通行。“非紧急情况下,救护车不得使用警报器及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救护车不执行任务时,在指定固定地点停放。” 北京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责任人也表示,目前,120急救中心已对所有急救呼叫试行分级派车,即紧急和非紧急情况的派车,释放急救资源。“因非紧急派车需要在工作日预约,而且就算不预约平时拨打也能派,随着此制度的形成,将提速分级派车的推广时间”。 □分析
据了解,我国在对救护车的管理制度上,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监管起来比较困难,一旦出现问题,不好追责。救护车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救护人员的资质归卫生部门,改装车辆归公安交警部门,非营运车辆载客归运管部门,运管定价归物价部门,而若收费出现欺诈则涉及工商部门。 上述负责人称,卫生部门负责规范市场,执法由交管部门负责。交管部门称,在医院周边停靠的黑救护车应由城管部门管理。城管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将派人加强对医院周边进行巡逻,若有群众发现黑急救车,可及时举报给各自所在区的城管部门,“我们将记录下黑车停放地点,前往调查取缔。” 针对救护车监管问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公共救护车资源过度集中和优质资源短缺,导致救护车管理效率不高,救护车服务供给不足。即使强化医院接转能力,因救护车配置不足,“救护车服务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在外地转运服务上。” 规范救护车管理,在于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在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前提下,适当开放民间医疗救护市场,让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车辆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患者需求,填补市场空白。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急救体系应进一步开放,尤其是向民间市场开放。这样既可以直接增加服务供给,还能通过有效竞争降低服务价格、提升服务品质。 同时,卫生厅局、医院、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应发挥联动作用,完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加大对非法运营的黑救护车的打击力度,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的局面。“大力发展和规范急救服务,不断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对医疗急救行业的监管。”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王莉霞本版图片除署名外京华时报记者王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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