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老太强占病房六年欠下21万账单 医院诉诸法院获支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4 9:09:2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因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高老太及三个女儿占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病房长达6年多时间,不仅拒绝出院,还长期拒付医疗费。无奈之下,306医院起诉要求腾房并支付拖欠医疗费21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医院的诉求。

  306医院诉称:2008年2月18日,高老太因“发现血压升高4年,发作性头晕、心慌2天”入该院心内科住院治疗,至今已超过6年,欠费21万余元。如今,高老太早已完全具备出院指征,但经医院多次要求均被拒绝,同时其三个女儿长期滞留病房内,独占一间病房,还经常辱骂医务人员,甚至曾殴打医院副主任医师致轻微伤。以上行为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时至今日,医院鉴于高老太及三个女儿长期滞留病房,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高老太支付医疗费21万余元并立即腾退病房。

  然而,对于306医院的起诉,高老太始终未发表意见。而她的三个女儿作为第三人辩称:由于母亲被306医院治坏了,且没人照顾,所以才被迫在医院照顾母亲。医院曾承诺继续免费医治母亲直至恢复健康,故不同意306医院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高老太的三个女儿主张母亲已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306医院的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高老太的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进行鉴定,但高老太和女儿拒不配合。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被鉴定人不符合精神科诊断,不能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受限。同时经鉴定,高老太在2011年10月病情已基本稳定,具备出院条件。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高老太及其三个女儿将病房腾空并交还306医院,判令高老太支付医疗费21万余元,并负担鉴定费11200元。一审宣判后,高老太一方提起上诉。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