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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分级诊疗将用法律手段执行 |
作者:磨砂 文章来源:医学论坛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7 10:20:2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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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表示,目前正在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步伐,将从法律层面明确卫生事业性质、卫生基本制度、公民健康权利、政府卫生投入等重大问题。她还特别强调分级诊疗也将用法律的手段规定下来。同时,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基本医疗卫生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将积极推动该法的立法工作。 我国现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 根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家已经颁布实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11部法律。 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条例》、《中医药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39部行政法规。 出台《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等136部部门规章。 卫生计生领域着力推进的法律法规 一是推动加快《中医药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二是加紧修订《执业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围绕医学新技术管理、专科医师培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亟需法律规制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立改废释的相关部门规章 2013年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多部部门规章,废止了《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部部门规章。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卫计委共保留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非行政许可2项;取消下放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对“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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