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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获释:我做的心安理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2-3 22:19:4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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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买药之困 “代购”官司后不敢再帮别人买药 正当王朋通过陆勇的渠道购买印度仿制药时,2013年11月,陆勇因贩卖“假药”被民警带走,后被取保候审。 2013年底,王朋在网上找陆勇时,没有收到回复,问了其他病友,有人说可能被抓了。“心里一阵难过,不知道怎么帮他,但一直想帮他。”王朋说。 原来,廉价的印度版“格列卫”并没有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注册的药物,就是“假药”。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只要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发生实际人身伤害。” 也就是说,通过陆勇渠道购买的印度版“格列卫”在中国是假药,陆勇因此惹上官司。王朋不再敢帮四川的患者购买仿制药了,他宁愿教他们方法,让他们自己摸索着直接和印度的药品代理商联系。 在关注陆勇案件进展的同时,王朋注意到,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新增的第11条规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意味着自己购买“少量”仿制药不算违法了,可他同时注意到,这一司法解释仍有不明之处:比如“少量”是以多少来计量?“危害不大”与“有益”又如何判定? 王朋摸索着继续从印度购买仿制药。有时,他一次性购买十瓶印度仿制药,“有时会遭到海关扣下”。这时,他就拿自己的病历,证明药归我们自己用的。“麻烦的是,如果给别人代买,就会买很多,海关仍会怀疑是拿来卖的”。 除了购买数量的困惑,王朋心底更在意的是,瑞士格列卫何时能纳入四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我刚得病时,医生就跟我说,这个病很快会入医保了,劝我先吃瑞士格列卫,没想到,到现在还没纳入。”王朋了解到,纳入后会报销 70%左右,“一年还要掏两万多块钱能吃到正版药”。 对话陆勇 买药没有获利 “代购”这个词不合适 昨日下午,在家“保持低调”的陆勇接受了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谈出了媒体对他的误读,回应了一些人对他的质疑。 华西都市报:还会帮人代购药吗? 陆勇:我并没有帮人代购过,这是媒体理解错了。代购是买回来再给人家,我从来没代购过,我只是发一个信息,让大家都自己去买,自己买是合法的,对不对。大家去买汇款不方便,很多人都要求提供账户,我就帮印度公司解决了一个账户问题,替患者解决了一个汇款问题。所以我才惹上这个事的。代购这个词对我不合适。 华西都市报:当初怎么跟印度公司联系上的? 陆勇:我当时通过朋友在日本买了一盒印度格列卫,里面有说明书,有厂家信息和联系方式,就联系上了印度那边的商家。我是中国第一个吃到印度药的人,第一个到印度的人。 “我做的事心安理得” 华西都市报:有人说你从中“获利”? 陆勇:我没有帮人家买过药,都是患者自己去买药,我怎么会获利呢?我从印度买的价格是200块,其他患者买的也是200块,这里面怎么会有获利这个概念呢? 华西都市报:有媒体报道印度给你提供的药是免费的? 陆勇:当时新一代的药出来了,给我试吃,吃着效果很好,就给我免费了。这是馈赠,不是利益,馈赠跟利益法律上是两回事。 华西都市报:你怎么看待“获利”传言? 陆勇:我不需要做任何回应,我只需要做我认为值得有价值的事情就好了,以前也有很多病友误解我,事件出来以后很清楚,我是怎样的为人,大家都明白。我做的都是心安理得的,能帮到人家的事情就行了。 “十瓶以下没问题” 华西都市报:其他人买仿制药会不会有问题? 陆勇:个人出资的话就没问题,法律上是没问题的。国家早就有司法解释了,个人出资购买少量没有危害性的,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问题。量很大的话就有问题了,一般以十瓶为准,我前不久刚咨询过有关部门。 华西都市报:正版格列卫费用贵的问题怎么解决? 陆勇:进入医保啊,不就能吃得起了么。进入医保的话,大部分人都能吃得起了。不进入医保可能只有20%的人吃得起,进入医保后,可能有百分之六七十的人能吃得起,总体会好很多。 华西都市报:你以后还会帮助病友吗? 陆勇:这个肯定的,这是我的性格原因,出了这个事情,我也会继续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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