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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医疗机构常规检查出结果不得超过30分钟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1 17:35:0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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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2月27日召开的全省医疗管理工作会上,首次亮相的《四川省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上述目标,对各级医疗机构在各个环节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细化并给出具体指标,以提升整个行业的医疗服务水平。 三级医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实施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疑难病 例讨论等。到2017年,三级医院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处方合格率≥95%,平均住院日≤12天,治愈好转率≥90%。 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实行病种规范化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7年,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 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至2017年,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35种。 常规检查出结果不超30 分钟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继续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在挂号、出入院办理、取药和检查检验等人流集中区域,设转诊服务窗口,做到人员导医与标示告示导医的有机结合,提高窗口服务效率。至2017年,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常规检查项目出具结果不超过30分钟,急诊检查随到随查随出结果。 开设周末无假日门诊、午间门诊、夜间普通门诊、错时门诊等便民门诊,减少患者集中排队等候现象。至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开设便民门诊,提供自助预约、挂号、查询、检查报告领取和住院费用查询等便民服务设施。 同级医疗机构部分检查结果互认 实施方案提出,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至2017年,同级医疗机构间实现以下检查结果互认: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等临床免疫检查项目;片质达到甲级的普通放射线检查;检查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率达到100%。 着力推进日间手术,缩短住院患者等候时间。至2017年,80%的三级医院推行日间手术。 三级医院病区严禁加床 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住院服务管理,提出:三级医院病区严禁加床,严格执行探视和陪护制度;设立住院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至2017年,出院患者随访率达到30%以上,并根据患者随访结果,及时改进住院服务;在门诊窗口或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开展即时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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