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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副教授被警察枪击致死案”完成尸检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0 19:46:4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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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派权威弹道专家参加,死者两名家属也到场;警方有关人士称,尸检可能为案件定性
昨日,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遭警察枪击致死案进入第五天。在满足家属5个条件后,死者家属同意尸检。当晚,尸检完成。 被广州警方带走协助调查约90个小时的“教授遭枪击案 尸检满足家属5个条件 从15日开始,联合调查组一直在做死者家属的工作,希望尽早同意尸检。记者了解到,到17日晚,经过南方医科大学的斡旋,死者家属在律师的协助下,三易其稿,最终和联合调查组达成5项协议: 1.委托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弹道痕迹鉴定; 2.进行尸检时家属派人及家属委托相关专家到场;但不超过2人; 3.要求南方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教授全程参加尸检过程; 4.委托中山医院鉴定中心举行法医鉴定; 5.尸检以后遗体处理须经家属同意。 据尹方明的弟弟刘本宝介绍,昨天下午公安部派出的一位“权威中的权威”弹道专家及其助手赶到中山医科大学。尸检由死者家属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系组织专家主刀。刘本宝及另一名家属到场。 下午3点40分,尸检开始。昨晚截稿时,记者从刘本宝处获悉,尸检已经结束,但是还没有具体结论。 “尸检可能为案件定性” 一位广州公安局内部人士昨天告诉珠江医院一部门负责人,尸检重要一项就是确定尹方明体内的那颗子弹到底是第一枪还是第二枪。这项证据将可能为案件定性。 据这位警方内部人士的话说,参与尸检的专家将使用微量法测量尹方明体内的子弹上面粘附的火药。“如果这颗弹头上面有火药残留,说明是第二枪,如果上面没有火药残留,说明是第一枪。”如果是第一枪造成尹方明死亡,说明警察没有鸣枪直接射击尹方明。如果证明是第二枪击中尹方明,警察的责任可能轻一些。 传开枪警察“已经被控制” 记者昨晚致电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他介绍,自己这两天在忙别的工作,不清楚此案的进展。珠江医院有消息说,开枪射击尹方明的南石头街派出所警察叶青云“已经被控制”。对此,何靖称不知道。 据刘本宝说,14日一早,他到南石头街派出所看到叶青云的照片还挂在墙上,当时他用手机拍下了照片。他说,现在墙上已经没有叶的照片了。(特派记者杨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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