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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车门夹死胎儿 孕妇状告公交索赔6800元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9:22:2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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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已怀孕7个多月的郭女士在一次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车门夹伤了腹部,不幸胎死腹中。 悲痛的郭女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提出了6800余元的赔偿请求。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我们一直积极主动地在协商这件事。”双层客运分公司经理赵文勇今天上午告诉记者。但赵经理称,当时车上的司售人员都表示没有这回事。 “保险公司已经决定,出于人道支付她的医药费,但原告一直不提供相关证件。”赵经理说。 郭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12月7日下午5点多,已怀孕7个多月的她乘坐740路公交车回家,在正阳桥附近下车时,车门突然关闭,夹住了她的腰及下腹部。 当时郭女士感觉腹痛,回家后卧床休息。当晚9点左右,740路车的司机和售票员到家来看郭女士,约好第二天带她去医院。 12月8日上午8点半,司机和售票员带着郭女士到医院产科门诊检查,胎心监护显示没有胎心,B超显示胎儿已经死亡。事后郭女士找到公交公司要求解决此事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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