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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被污染致残上百人,厂方瞒报事实加重药害
作者:何海宁 …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19:26:4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图:8岁的男孩小尤在满含泪水的母亲怀中忍受着痛苦。

    瞒报加重药害

    在收到广西、上海3家医院的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后,国家药监局于2007年7月7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华联两个批次的注射用甲氨蝶呤。

    据悉,当时上海市药监局局长在京,他意识到不能隐瞒,马上请求国家局介入调查。

    国家药监局的调查专家3次赶赴上海,一次比一次人多。然而,一开始调查陷入了僵局。专家根据中国、美国和欧洲药典,都没法分析药害原因。有一次讨论会上,连甲氨蝶呤的用量都作为分析对象。有专家认为目前大部分医院注射用量已超出说明书界定的规格,但另一部分专家则认为,以前也是如此做法,但并没有这种药害事件。

    华联一些管理和技术干部被列入调查对象。然而,调查人员仍无法打开缺口。

    事发之前,华联负责人恰好更迭。“问现在的负责人,说刚来,不知道情况;问以前的,也说不知道。”一名药监官员说,“很多人的问话都很一致,故意隐瞒了事实。”

    上药集团属于中央企业,由上海市国资委代管。后来,北京调查人员几次选择了独立问讯,上海人员不参与。而随着调查难度加大,调查人员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在调查期间,上海市药监局还收到了举报信,提醒调查人员不要过分相信问讯所得到的信息,要仔细调查。

    在这场掩饰真相的博弈中,作为上市公司,上药集团数次发布公告,称:“经我厂反复检验,上述4个批号产品的质量没有发现异常。”

    2007年8月2日,上海药监局发文通知,解除了除第一次被禁批次以外的其它注射用甲氨蝶呤登记,重新允许医院使用。

    然而,约一个月时间后,国家药监局连续两次发布通知,暂停所有华联产的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揭示着背后的调查已经有了新突破。这一次,阿糖胞苷同样被列入暂停注射使用名单。

    但由于这一“有组织地隐瞒”,就在国家药监局调查期间,更多的白血病人继续受害。

    去年8月,吴曦在上海药监局解禁甲氨蝶呤的几天后,非常不幸地改用了阿糖胞苷注射,几个月后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我们是最不应该受害的,为什么当时不早点公布真相呢?”父亲吴建华责问。

    26岁的小陆在7月24日注射了阿糖胞苷后,出现相似不良反应。“当时已经有好几个病人都这样,全都是阿糖胞苷。如果真相没有被蒙蔽,我们也不会这样啊。”小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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