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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公告:十种药品夸大疗效,须谨慎购买 |
作者:赵广泉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6 10:43:37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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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一些药品广告,擅自篡改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广告内容,违法利用专家、患者、学术机构的名义做证明,以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肆意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2008年第二期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10种因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被列入警示曝光: 1、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泌尿宁胶囊(金败毒)”; 2、重庆希尔安药业公司生产的“金蝉止痒颗粒(希尔安)”; 3、云南克雷斯天然药物制药厂生产的“恒古骨伤愈合剂(骨王)”; 4、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金诃七十味)”; 5、广药集团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活络止痛丸(骨杰康)”; 6、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生产的“十八味诃子丸”; 7、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二十五味珊瑚丸(瑙俐清)”; 8、内蒙古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沉香十七味丸”; 9、辽宁省鞍山德善药业公司生产的“(今古活)天麻胶囊”; 10、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 健康时报记者 赵广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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