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广西将实施温泉管理标准,10类人员不准泡温泉 |
作者:记者王志…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17:53:5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新华网南宁5月1日专电(记者王志伟)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日前颁布《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等三个有关地热温泉管理的地方标准,将于5月18日起实施。将有10类人员不准泡温泉。 《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规定,每个温泉池应该有温度、泡浴适宜时间、主要禁忌症标志;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重症砂眼、重症心肾疾病、急性结膜炎、结核病、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等10类人员进入温泉池泡浴;在温泉开放时间应不断补充新水,以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温泉场所应定期消毒保证清洁无异味。 近年来,依托丰富的温泉旅游资源,广西温泉开发利用迅速发展,已经形成一批成熟的温泉旅游项目,温泉休闲旅游正成为广西旅游的新亮点。目前,共有9个城市先后开发了温泉旅游,其中有3个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