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国务院公告: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9:29:0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新华网快讯:经过对地震参数的详细测定后,中国地震局已将汶川地震震级从7.8级修订为8级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