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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方薬の併用禁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医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21 9:42:3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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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反:即両薬相配後可産生どくせい反応或劇烈やくがい。有: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烏頭反貝母、瓜婁、半夏、白斂、白及;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細辛、芍薬。 (2)十九畏:即両薬同用,引起対抗或降低薬効。有:硫黄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稜,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霊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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