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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章程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24 21:50:5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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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CHINESEMEDICINEDEVELOPMENTFOUNDATION”。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内。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20万元,来源于发起单位和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卫生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地址:机场路1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楼417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法开展资金募集活动; (二)通过开展义演、义卖等活动募集资金; (三)依法利用无形资产开展互惠合作募集资金; (四)接受来自省内外的捐赠; (五)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六)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 (七)组织开展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八)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友好往来和互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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