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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章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24 21:50:5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广东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CHINESEMEDICINEDEVELOPMENTFOUNDATION”。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内。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20万元,来源于发起单位和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卫生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地址:机场路1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楼417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法开展资金募集活动;

(二)通过开展义演、义卖等活动募集资金;

(三)依法利用无形资产开展互惠合作募集资金;

(四)接受来自省内外的捐赠;

(五)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六)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

(七)组织开展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八)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友好往来和互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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