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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之汗法是方法 不是目的 |
作者:马家驹 …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4 23:44:1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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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的六经来源于八纲,在病位上分为表、里、半表半里。邪气在表,当汗而解之。 病位在表,可以分为太阳病表阳证、少阴病表阴证,“汗法”是治疗大法。但如何发汗、如何达到发汗却有显著不同。 汗法的主要适应证为邪气在表,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邪气在表,汗而解之”是原则,但如何达到“汗之而解”却是各有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如桂枝汤的啜饮热稀粥等,使人体达到祛邪外出的目的。邪气在表,通过发汗、解肌达到汗出而解,因此在某种程度而言,汗出是邪气祛除的标志,正胜邪而祛邪外出的标志就是“微汗出”。 仲景比较重视人体津液,处处告诫发汗要注意“不可令如水流离,病必不除”,正如陈修园在《医学三字经》中所言:“存津液是真诠”。如于《金匮要略·痉湿暍病》指出:“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出汗者,风湿俱也。”《伤寒论》第83至88条就是对于需要发汗而不可发汗之戒,即使是治疗需要发汗,也要根据情况综合考虑,而不能一味地发汗,否则很容易造成坏证,如“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即是烧针大发汗后更伤津液,陷入阴寒重证。 经方大师胡希恕先生认为,感受外来邪气后,人体有自愈的良能,但因为邪气较重,正气不足以祛邪外出而表现为表证,表现为发热、恶寒、身痛等,麻黄汤证津液充盛,壅于体表,故脉浮紧,桂枝汤证发热汗出,津液有所损失,故脉浮缓。体表津液充盛的麻黄汤证可直接解表发汗达到祛邪外出,但桂枝汤证脉浮弱,津液已经损伤,故不能再大发汗,故治以调和营卫,兼以服热稀粥、温覆等佐之,使达到营卫和而汗出而愈,称之为解肌。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从六经来看,少阴病为表虚寒证,病位在表,故治疗大法不外汗法,但因虚寒,体表阳气不足,津液匮乏,故只能采取强壮解表,给予麻黄附子甘草汤之类强壮解表,振奋阳气。若不顾阳气津液匮乏而单纯给予麻黄、桂枝解表,则无力达到驱邪外出。 少阳病病位在半表半里,邪气无直接出路,不能通过汗法而解,故少阳病治以和法。因《伤寒论》第230条曰: “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曹颖甫认为小柴胡汤为汗剂,是因为看到服小柴胡汤后有“汗出而解”,但其并未深究缘何服小柴胡汤汗出之理。是因为小柴胡汤证,给服小柴胡汤后,达到三焦通畅,胃气因和,里和气运,故能够身濈然汗出,诸证乃解。此处采取的是和法,使表里通和达到汗出邪解,因此表明小柴胡汤不是汗剂。因此对于小柴胡汤证,若单纯给予麻桂解表,则肯定不能够达到汗出邪除的目的。 “观其脉证知犯何逆”,提示我们临床要根据情况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如第216条:“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即使对于里实热证的阳明病,临床也多有白虎汤证,给服白虎汤后,身汗出而热退的报道。可见汗出为正胜邪的标志之一。 临床多有通过汗法达到祛邪外出而病愈的目的,但如何“汗”,就需要根据情况去选择合适的方法了,绝不是简单地给予麻黄、桂枝等发汗类中药。因此可知,汗为方法,而非目的。如何选择合适的汗法,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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