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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象思维 一草一木一太极 |
作者:潘毅 广州…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 10:15:0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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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代医学有一指标的临床效验达到80%以上,当可算特异性指标,至少无人敢说是非理性指标。但面对概率或者更高的如藤之用或金属、矿石、介壳类药物多具降之能等,肯定还是会听到感性或非理性之说。既然大家都以效验、概率为据,凭什么中医就成了非理性,不科学?下结论的人恐怕才是凭感性的吧?若罔顾基本事实,就已失科学的基本态度,还奢谈什么科学与理性? 在类中求鉴别之心并非现代人才有,在总结出规律的基础上,古代医家并非不分青红皂白什么都往这个药质模式里生搬硬套,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本草问答》就有“炉甘石、海石质皆轻浮,然究系石体乃沉中之浮也,故不能达巅,而只能散肺胃痰火之结”之言。一般而言,石体本应沉,但此二石的质并不重,因此具“沉中之浮”的特性。而大家熟悉的“诸花皆升,旋覆独降;诸子皆降,蔓荆独升”一语也是这种鉴别思维的体现。有了鉴别之心,求客观之举自然就随时而见了。 质之象,有以类概象性质,以之为参,当没大问题,但别忘了,它还有“形”和“部位”这些因素,一并考虑吧! 3.药形象 药物的形状与功效的关系,因“以形补形”、“以脏补脏”两句话一直备受争议。这两句话的本意约略可概括为:药物形态结构与人体类似的形态结构间可能存在某种相关性,或可指导临床用药思维,准确来说应是“以形法形”。临床的胃寒者猪肚煲白胡椒,肝血虚者吃猪肝以补肝明目、肺燥者猪肺煲西洋菜、腰酸背痛者猪腰炖杜仲、小儿骨骼发育不良者予动物之骨、阳痿以动物之外生殖器以治,就是这一思维与实践的体现,效果如何?真的是古人简单的想象吗? 实际上,“以形法形”之理现代医学一样玩得得心应手,他们不也经常从相关动物脏器或组织中提取成分以治对应脏器或组织功能失调吗?应用广泛的羊胎素之用不就如此吗?而提纯骨中的成骨蛋白用于治疗骨质损伤,食用骨粉用于各种钙质强化食品;以脑磷脂治疗神经衰弱;以动物胃黏膜为原料提取的胃蛋白酶用作消化药,胃膜素则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酸过多;从动物胰脏而得的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从甲状腺分离出的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机能减退等更是不胜枚举。只是西医进入中国之前,“以脏补脏”的民谚已有,这类争议自然就落到中医身上。 人工化学合成的药物自然只有化学成分可论,但中药是天然生成的药物,天地万物,各自长成自己独特的样子难道只是随意生长的吗,就没有什么规律吗?西方的观念是“结构决定功能”,东方的观念是“象类则比”,这里就没有异曲同工的味道吗?因此,基于“同气相求”原理,天然药物的形态与人体结构的类似性用于药思维指导上,并非完全不具参考意义。但需注意的是,凡有所推,均应以临床之效为校验的准绳。这种校验,古人一直在做,今人的临床也有意无意地在检验着。 回看以形见效之古识。《本草备要》所言的“药之为枝者,达四肢;为皮者,达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脏腑;质之轻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中空者,发表;内实者,攻里;枯燥者,入气分;润泽者,入血分。此上下内外,各以其类相从也”,实为药之形,兼参质与部位的药理括要。又云:“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而相类者。(如连翘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肾之类)。”连翘何以被称为“疮家圣药”?因“诸痛痒疮,皆属于心”,连翘似心又性寒,故清心,心火清则诸疮平。治睾丸之疾用荔枝核就不消说了,几为必用之药。 形之象在诸象之中其实是最不独立的,多与部位象、质地象互依,难以截然分开,只不过前两者类象特征更明显,而形之象往往是类象之中显个性。论质还是论形往往是视角问题。 4.习性象 习性指的是动物的生活习性,植物的生长特性,是药物的最自然本性。《续名医类案》谓:“虫蚁皆攻,无血者走气,有血者走血,飞者升,地行者降。”《本经疏证》言麻黄:“故栽此物之地,冬不积雪,为其能伸阳气于至阴之中,不为盛寒所凝也。”阳和汤治阳虚寒凝痰留之阴疽,就是以麻黄“伸阳气于至阴之中”祛寒外出。人人皆有习性,习性又影响着每一个人的人生走向,这才构成这个世界的丰富与精彩。天然的物物之间差别更大于人,作为药物,物之习性影响药性,不也是很自然的事吗? 评象 以上以象论药,有无道理,当以临床为证。由于各人对中医的认识深浅不一,临床体会不同。故结论不外是:大有道理、较有道理、有些道理、全无道理几种。只要不是最后一种,则舍弃四气五味之外的其余认识中药的诸象内容便不免草率。而没有临床体会者,最好不要以感性妄议来反充理性。实践出真知,这是讨论这一问题的基本平台。 中药,首先是天然物,其次才是药物。天然之物自然就有天然之理,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自然有春温、夏热、秋凉、冬寒,植物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植物花叶多居上,根荄多位下,花叶多轻、子实多重;动物有血肉、植物蕴生机、金石多凝重;物有千姿百态、万般性情。因此,自然之药配自然之医当论自然之理,方为正道。 或曰:古人的思维以感性联想居多,其理性程度颇为可疑。的确,大部分联想都只能提供或然性,差别仅在于或然性的高低。一次或单项联想更难说必然,但同类的多次,或多项联想,且经验证后,其可信性就会渐增而逐渐接近需解释的事实。这里,经验的累积与总结是不容忽略的。这种取象是纯感性吗,有经验累积的感性难道就不含理性成分吗,感性和理性就那么黑白分明吗?在人类的思维程序中,实际经常是感性与理性,黑、白、浅灰、深灰间相互交集,互相启发而成。因此,联想不应是原罪,关键是联想所赖的逻辑基础是否有理,是否经得起真实药效验证。理性程度的高低当然可以讨论,但未加验证就凭现代人自以为一切知识都高于古人的傲慢之心一概斥之为荒谬、感性,就难说是一种完全科学的态度。 这里就引出了一个中药的古理该如何评价的问题。其实评价的原则不难把握。古人提供了现成的“象思维”,今人的研究无非就是不带成见地进行合理评判以达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笔者认为,合理的评判大致应包括以下考量: ①具大类规律或较大效-理概率支持的象,如气、味、色、质等可基本肯定。 ②中类或小类象,如部位象、时象、地象等可分别论证。 ③个体特征明显,但类规律不强,效-理概率难以认定的如形象、习性象等,一般仅作参考,最好不要凭单一之象而骤下结论。此两者往往与质象、部位象结合较多,可合而参之,以提高其可验性。 ④无类同之象,又天马行空,用象太“飘”者,应予十分警惕,免被误导。 诸象纷呈,“当通观之”,一直是古人之诫。最后的把关就是“诸象合参”这四个字,这才是用药法象的真谛。 古之药理学只能说是成形,远未成熟,其发展空间仍大。因此,在中医发展的现阶段,此学实有必要从冷藏中解冻,重新整理、挖掘、提升,以今人的科研学识与严谨之心把关,去芜存菁,进一步提高其释理性及临床指导性。 自然不缺美,缺的是发现美的眼睛。于中医药或许应该这么说:自然不缺理,缺的是思考自然之理之心。 (本文节选自作者所著的《寻回中医失落的元神》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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