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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百治 不离护阴 |
作者:杨牧祥 河…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5 15:56:2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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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护阴理论的运用 温热之邪,从口鼻而入,首先犯肺,灼伤肺津,所以温病初起,邪在肺卫,即见口渴。温病中期,邪传气分,邪热炽盛,胃阴受伤,则见烦渴冷饮。温病后期,传营入血,则出现伤营耗血或损伤真阴之候。 因温为阳邪,最易伤阴,在整个发病过程中,邪正的斗争,形成了温热亢盛——阴液损伤——邪热更炽——津液更耗的恶性因果关系。可见津液的盛衰,决定了邪正斗争的胜负,直接关系到疾病的预后,故有“留得一分津液,便有一分生机”之说。在治疗中,应以清热护阴为第一要法。 护阴是指保护津液和救阴。护阴保津的治法很多,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用清热或泻热之法,以祛邪为主。二是用滋阴增液之法,以扶正为主。前者适用于热盛津伤,主要矛盾是热盛,后者适用于津亏热盛或余热未熄,主要矛盾是津亏。临床根据不同阶段的病情变化,应各有侧重。 一般来说,温病初起,邪在卫分,宜用辛凉解表,使温热之邪得以清解,以免化燥伤津。如清代戴北山说“温证发汗必兼辛凉辛寒以救阴”。阐明了辛凉解表治疗温病的意义在于疏风清热以护阴,发汗使风热之邪有出路,但不可发汗太过,以免伤津耗液。 若温病邪传气分,热邪炽盛者,可用苦寒或辛寒清气以保津。但应注意,热象虽盛而表邪未尽者,不可早投清气之剂,以免有凉遏热邪伤津之弊。若气分邪热不解,郁结阳明,邪热更盛,津液大量耗伤时,不必待阳明燥结已成,再去攻下,可急投大承气汤以收釜底抽薪,急下存阴之效。所以有“温病下不嫌早”之说。 因温病采用下法之目的是下其郁热,而并非专在结粪,热邪得下,不再灼津,津液自复则疾病向愈。在应下而失下时,则可出现邪热更炽,伤阴愈甚的局面。如若掌握时机不当而妄用攻下,必然伤津耗液,使正虚邪陷,病势转重。 若气分邪热未尽,营分之热已盛,因而形成气营两燔,则应采用气营两清以护阴的治则。即便气分邪热已尽而初入营分之时,也不可单用清营滋阴之剂;因清营之品,多有滋腻阴柔之性,会使热邪壅滞,甚至引邪内陷,更伤津液。所以应在清营养阴之中合以轻清透泄之品,以收透营转气,使邪热从气分而解之效。若营分邪热内陷血分,不仅伤阴耗血,并且动血而发斑疹等,此时应急投凉血清热 ,养阴祛瘀之剂以护阴。 温病邪热已退或衰其大半,如出现津液不足或津枯液涸之象,即可应用滋阴法,以便达到生津增液,滋阴润燥,清除余热之目的。临床常用甘寒生津和咸寒增液之法。前者适用于气分邪热渐解,但胃阴已伤;后者适用于温病热邪久留,虽渐退而未熄,肾阴已亏。若热邪灼伤胃肾之阴而邪热已退的,也可甘寒与咸寒并用。若气阴亏虚,余热未清,治当益气养阴清热。 此外,滋阴法也可与其他治法配合运用,临床中常用的有滋阴解表、滋阴清热、滋阴通下、滋阴熄风等。例如素体阴虚,温病初起,可用滋阴解表,滋阴以资发汗之源,达到解表而不伤正,育阴而不滞邪之目的。 采用滋阴法,掌握时机很重要。如温病邪热亢盛,切不可早投滋阴之剂,因滋阴之品,性多腻滞,有留恋热邪的弊病。故吴鞠通有“壮火尚盛者,不得用定风珠、复脉”之告诫。即使邪热炽盛而兼阴液不足时,也不可纯用滋阴,而应在清热之中配合滋阴。还有湿温证湿热未尽者,更不可妄用滋阴,否则有留恋湿邪,使湿热锢结难解之弊。 滋阴法虽然是护阴的重要治法之一,但绝不可理解护阴就是滋阴。单讲滋阴法,属于补法的范围,不仅应用于温病,而且用于内科杂证。温病滋阴与杂证不同,其目的并非在滋补阴血,而是在于生津增液,使津液得复以制胜邪热。叶天士说得好“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汗”。 综上所述,伤阴是温病发病中的基本特点,而护阴则是治疗温病的主要治则。此外,温病后期虽然也有亡阳之变,但温病的阳虚是热病的变证,仍以阴亏为本。治疗虽当急投回阳救逆之剂,但也要在回阳之中,佐以敛阳滋阴之品,应掌握回阳治其标,护阴顾其本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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