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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介入“医闹”更猖狂
作者:廖怀凌 通…  文章来源:金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7 8:36:0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图:“医闹”猖狂,医院严重受扰 王小明 摄

□2006年上半年,除梅州市以外,广东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暴力索赔”,平均每天超过一宗

□医学专家、人大代表均呼吁推广“医疗责任险”,以保护医疗机构安全,同时保障患者权益

本报记者 廖怀凌 通讯员 方宁 张秋霞

“啪”!一声沉闷的巨响。

9月8日晨7时47分,一名脑瘫患儿的妈妈跳下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中心楼,当场身亡。随后,那名11个月大的脑瘫患儿也被发现死在病床上。院方当即报警,警察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20多名死者家属来到院长办公室吵闹:“孩子和妈妈都在你们医院意外死亡,医院应该负责任!”院方表明态度:事件已交由警方调查,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院方免谈责任。

“你们等着瞧,我们一定要回来讨个公道!”家属们离开时丢下了一句话。

门诊大厅

冥钱乱飞高香祭亡人

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至晚上7时,死者家属纠集近70名社会闲散人员来到医院门诊大厅:焚纸、烧香、哭闹、拉横额、喊口号……他们手举“无良医院,草菅人命”、“命不值钱,民生最苦”、“人命关天,天理何在”等横幅,步调一致地高呼口号,并向病人发放传单,甚至爬上挂号处前台阻扰其他患者挂号。广州多家媒体在接到家属的报料后,次日对事件进行了报道。

“整个闹事过程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一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这70多名“家属”中,就有40多名技校学生。当时有未公布身份的便衣警察与他们接触,一名技校学生向警察发牢骚:“晚饭该不会像中午那样只吃盒饭了吧?”

当时现场围观群众上千人,医院门诊部被围得水泄不通。院方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白云区司法局副局长、三元里派出所正副所长、三元里街道办主任及医院相关领导和保卫科人员,反复向死者家属劝说、教育、批评、警告,但“家属”们没有理会,继续聚众闹事。

9月12日,警方公布调查结论:患儿死亡原因属“机械性窒息死亡”,其母为“高坠致多脏器损伤死亡”,两人之死与医院无任何关系,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9月27日,患儿父亲来医院取遗物时向医院郑重道歉,并许诺不会再来闹事。至此,此次“医闹”事件总算收场。

为钱而闹

最高索赔一千五百万

据广东省卫生厅专题调研统计,2006年1月-6月,除梅州市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闹以“暴力索赔”为主,共200宗,平均每天超过1宗,其中129宗最终“私了”。在上述“暴力索赔”中,三级医院占了23%,
二级医院占52%;涉及的科室以内科最常见,占46%,其次是外科,占18%。

2006年4月10日,惠州市人民医院一名患者因注射“低分子右旋糖酐”后成为植物人,患者家属纠集200多人在院内游行4个小时,后经当地卫生、法院、公安、政府等部门介入调解,以院方无条件答应免除患者后续治疗费用而了结。

5月20日,廉江市东升农场医院,一名5岁患儿因呼吸困难急重症入院,后突发心跳呼吸停止,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家属纠集300多人围攻医院,强锁医院前后大门,持续3天,要求赔偿60万元,事件造成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5月26日,广州市华侨医院因患儿发烧入院15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纠集60余人,强占儿科病区、门诊,围攻、追打医务人员,甚至扒掉女医生外衣,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院长人身自由26小时;封堵医院门诊大门,拉横幅、发传单、贴标语……事件持续12天,医院两个临床科室被迫关闭,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

调研发现,“暴力索赔”的背后,离不开一个“钱”字,索赔金额从1500元-1500万元不等,事件持续时间从几小时到十几天不等。暴力索赔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需要当地政府、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参与调解。

省卫生厅

医闹现象一定要制止

“从医患矛盾上升到医闹,是一个社会的畸形现象。这种现象一定要制止,不管理由多充分,也不管医院错还是没错,都要坚决制止和反对医闹及职业医闹。”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态度明确。

廖新波指出,近年来由于医疗纠纷引发的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和冲击医疗机构的事件屡屡发生,“暴力索赔”尤为突出,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暴力索赔”主要表现为,纠集众人围堵医院、砸烂医疗设施、吵闹滋事、拉横幅、强占病房及办公场所,停尸拒移、威胁谩骂甚至人身攻击医务人员等。

廖新波分析认为,“暴力索赔”愈演愈烈,医患双方均有原因。

一是患方对医院期望值过高,无法理解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和治疗结果的不可预知性,认为只要进了医院就一定能治好病;发生医疗纠纷后,由于走完协商、调解、起诉或医疗事故鉴定等法律途径需要一段时间,也需要花费一定费用,部分患方便刻意采取极端的暴力方式,达到索取高额赔偿金的目的。

二是院方也存在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估计不足、向家属交代病情不详细、大处方、过度检查、乱收费等现象。有的医院医疗文书表达不严谨,修改病历不按规定,有的甚至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生或进修医生直接从事一线或急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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