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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通报!百余医生被处罚 警告、免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药代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2 15:01:2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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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2021年11月19日)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郭晓玲为通讯作者、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周凤如为第一作者、湖州市中心医院潘治平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DLX6-AS1 functions as a competing endogenous RNA for miR-577 to promote malignant development of colorectal cancer”,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违反科研伦理及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郭晓玲:取消其中西医结合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由十级降聘为十一级,2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收回相关科研奖励和版面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对第一作者周凤如:专业技术岗位由八级降聘为九级,2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撤销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3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收回相关科研奖励和版面费,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3)对其他作者沈锋、黄路桥、蔡珂:取消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资格1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湖州市中心医院对共同第一作者潘治平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各类各级科研项目资格1年。 二、浙江省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李科为通讯作者、王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ROR1-AS1 induces tumorigene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by affecting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经查,存在代写、数据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王伟:取消申报职称、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资格5年,取消近5年获得的医院荣誉,扣除其绩效工资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将其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通报批评。 2.对通讯作者李科:取消申报职称、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资格5年,取消近5年获得的医院荣誉,扣除其绩效工资1个月,将其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通报批评。 三、浙江省宁波市第九医院何亚光为通讯作者、余秀国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PVT1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colon cancer through miR-30d-5p/RUNX2 axis”,经查,系存在数据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对通讯作者何亚光:取消申报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及书面检查;扣罚绩效工资3个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 2. 对第一作者余秀国:取消职称职务晋升资格3年;取消申报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及书面检查;扣罚绩效工资3个月;收回版面费报销和科研奖励;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 四、山东省德州市人民医院张薇薇为第一兼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ROR aggravates myocardial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兼通讯作者张薇薇: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5年,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2.对第二作者李莹、第三作者王鹏: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1年。 五、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张建华为第一作者,临沂市人民医院赵锋、临沂市兰陵县人民医院李玉国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Curcum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Soluble Collagen Synthesis of NIH/3T3 Cell Line by Modulation of miR-29a and via ERK1/2 and β-catenin Pathways”,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的学术不端行为。 1.临沂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张建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赵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3)对其他作者宋梅、李维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 2.临沂市兰陵县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李玉国: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六、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赵军为第一作者、张娟美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Salidroside Mitigates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Injury by Enhancement of microRNA-27a in Human Trabecular Meshwork Cells”,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赵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张娟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七、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薛方喜为第一作者、田峰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Neferine inhibits growth and migration of gastrointestinal stromal tumor cell line GIST-T1 by up-regulation of miR-449a”,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薛方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田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撤稿。 3.对其他作者刘兆霞、徐建、徐晓光、陈兴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八、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程子明为第一作者、侯仕振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K-Ras-ERK1/2 accelerates lung cancer cell development via mediating H3K18ac through the MDM2-GCN5-SIRT7 axis”,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程子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6年;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侯仕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撤稿。 3.对其他作者李秀峰、武玉兵、孙毅、刘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九、山东省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李慧为通讯作者、临沂市人民医院薛永珍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Angelica polysaccharide moderates hypoxia-evoked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in rat neural stem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BNIP3”,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 1.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对通讯作者李慧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5年内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临沂市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薛永珍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聘任的副主任医师资格;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3.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对其他作者李冬梅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副主任医师资格;撤稿。 十、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人民医院辛丽红为第一兼通讯作者发表论文“Overexpression of DJ-1 expressionprotects cardiomyocyte apoptosis inducedby ischemia reperfusion”,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兼通讯作者辛丽红: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其他作者刘文军、宋涛、张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十一、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李峰为通讯作者、王伟伟为第一作者、郝岩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Notoginsenoside R1 alleviates high glucose-evoked damage in RSC96 cells through down-regulation of miR-503”,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李峰: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王伟伟: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郝岩: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十二、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许飞为通讯作者,祝爱东为第一作者,孙盈盈、马秋菊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ATB promotes viability, migration, and angiogenesis in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sponging microRNA‐195”,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许飞: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祝爱东: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孙盈盈、马秋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十三、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赵彦宁为通讯作者、齐玉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BP‐triggered KDM2B acetylation accelerates the carcinogenesis of colon cancer”,经查,系存在代写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赵彦宁: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齐玉玺: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行政警告。 十四、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孔德娣为通讯作者、房磊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Icariin inhibits cell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625-3p in thyroid cancer cell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孔德娣: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房磊: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参与作者徐玮: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十五、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颜廷振为通讯作者、伊广坤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insenoside Rg1 defenses PC-12 cells against hydrogen peroxide-caused damage via up-regulation of miR-216a-5p”,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颜廷振: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伊广坤: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十六、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徐献伦为第一兼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Ras-PI3K pathway promotes osteosarcoma progression via regulating VRK1-mediated H2A phosphorylation at threonine 120”,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兼通讯作者徐献伦: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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