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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操纵招标,骨科「第一把刀」落马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13 10:09:3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收回扣上百万

骨科主任被判三年半

6月9日,“廉洁四川”发布题为《以案为镜 | “贪”入骨髓,骨科“第一把刀”陨落》的文章,披露了四川省绵竹市人民医院原骨科主任黎孝富贪腐一案。


经查,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黎孝富在担任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主任期间,个人收受配送商所送现金回扣共计41.62万元,多次安排科室医生或本人代表科室收受配送商所送现金回扣共计516.67万元,其中黎孝富本人分得143.27万元。同时,黎孝富还存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烟、名酒等违纪违法行为。

2010年9月,黎孝富因成绩突出当上了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不久后又被任命为骨科主任,成为科室主要负责人。那时的他,尚未丢弃“医者仁心”的情怀,也因此在绵竹骨科界赢得了骨科“第一把刀”的美誉。

2011年9月,作为骨科负责人的黎孝富,自然也成为了骨科材料类评标小组成员。正是因为这一转变,四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材料配送商张某某随即找到他,希望他在骨科耗材招标采购中给予帮助,并承诺按照销售额比例支付30%的回扣,其中5%归黎孝富个人所有,剩余25%给予骨科科室。黎孝富经不住耗材供应商的多次劝说,更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诱惑,便同意了张某某的“建议”。

于是,在2011年骨科耗材评标过程中,黎孝富给予张某某所挂靠的医疗器械公司高评分,让其顺利中标,他不仅个人拿到3.41万元,而且从科室回扣中再次分得4.8万元。

这样的“合作”一直持续到2015年。2015年10月,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被分为骨一科和骨二科,黎孝富担任骨一科主任。伴随着监管趋严,为规避自身风险,黎孝富找到张某某,要求将30%的回扣都给予骨一科科室,不再单独给予个人回扣。同时,为掩人耳目,黎孝富和张某某达成“协议”,先后将中标配送企业更名为5家医疗器械供应商,并与绵竹市人民医院签订骨科材料采购合同。

2022年9月,黎孝富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84.89万元。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一病区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万元,相关人员退缴的违法所得373.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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