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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医闹行动未缓解医患关系 委员称源于多闹多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7 11:48:2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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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医闹” 编者按 医患关系的紧绷与高危,用医疗界人士的话说:世界少见。 一年前的两会上,政协委员关于公安介入治理“医闹”的提案,启动了一轮整治风暴。有将警务室搬进医院,也有聘公安机关领导为医院主管安保工作副院长的。医疗纠纷“烈度”难降,又压上了维稳重担。 抽象来说,整治风暴所针对的“职业医闹”,带有黑社会色彩、讹诈牟利,本应全民共讨;而具体来讲,衬上复杂难解的医患关系背景,人们对于“医闹”的态度就显得有些模糊,甚至有人认为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维权。 患方说,病历资料拿不全,医疗鉴定不可信,打官司变数太多,不如闹一闹; 医方说,我根本没过错,但是要维稳,出点钱抹平算了; 法学家说,法律多轨并行,司法途径艰险; 学者说,医患纠纷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双方深刻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又是社会通病。 而在描写医患关系的热门小说《心术》中,读者发现原来“医闹”同样可以为医院所用。而且,由于用的是“黑道上的人”,效果也远胜于患方的“医闹”。 如资深人士所言,世界上的事情总有受益一方,但医患关系恶化却没有谁受益,而受害最大的就是患者。其实,还应加上一个最大受害方:国民信心。 本刊这一专题名为求解“医闹”,更希望探讨医患关系。对于这一宏大命题,新闻报道只能涉及某一片段。寄望于两会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为这一重大社会关系难题寻找答案。 政协委员“反医闹” 各地纷纷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专项整治小组,由地方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任组长,同时在医疗单位广泛建立警务室。医药卫生界多位政协委员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的相关提案,直接促成了这一波全国性的整治行动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葛江涛 | 北京报道 一年前,全国政协委员姜洪池和温建民与其他多位医药卫生界政协委员的提案,直接促成了一轮全国性的整治“医闹”行动。“去年下半年开始,情况有了很大改观。”哈尔滨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姜洪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2010年夏,全国政法、综治系统再次掀起整治“医闹”行动。作为核心举措,各地纷纷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专项整治小组,由地方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任组长,同时在医疗单位广泛建立警务室。 主管卫生、社会治安的两位中央领导——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分别对委员们的提案作出批示,要求卫生部、公安部等部门做好调研与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医护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姜洪池在提案中建议,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发生的“医闹”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涉黑案件,要列为工作重点加大侦办、查处力度;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的建议是,公安部门应在全国各地三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打击“医闹”及医院暴力等违法行为。此外,各级公安部门应有专职干警对管辖地区的医疗机构安全和治安事件进行快速有效处理,并列入干警业绩考核。 由此,肇始于2004年的“警察进医院”有了“加强版”,其背景是“医闹”问题迟迟难解,且愈演愈烈。 而作为第三方,公安机关在“医闹”问题以及医患纠纷中的角色,耐人寻味。 “反医闹”提案 温建民为自己2010年的提案深感骄傲。在这份《关于公安部要严厉打击“医闹”等不法行为的提案》中,他提出,近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医疗机构“医闹”猖獗,有些地区甚至出现带有黑恶势力的“专业户”,目的是榨取国家及医疗机构的钱财。 温建民这样定义“医闹”:当病人或病人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发生矛盾时,相关人员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辱骂,恐吓,打、砸、堵门等手段,甚至到医院摆设灵堂、烧纸钱等行为。 “不仅严重干扰了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活动,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他对本刊记者说,任由“医闹”胡闹下去,势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而在姜洪池看来,“医闹”是在医院里有组织、有计划、有利益交易的滋生事端的人。他们穿梭于各大医院,专门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者,然后到医院闹事,索取高额赔偿,从中分红牟利。 “医院是抢救生命的圣地。”他在全国政协小组讨论时发言说,“医闹”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很多医闹是带有职业性、黑社会性质的。” 温建民说,2010年全国两会上有4份提案与“医闹”有关。而在医药卫生界的小组讨论中,“医闹”几次成为发言焦点。 来自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的林野委员在讨论时说:医院成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之一,医患关系已经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紧张的状态。 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委员则表示,对于医患纠纷,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对职业“医闹”,绝对不能抱着花钱买平安的心态去解决。 委员们的提案陆续得到李克强、周永康以及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卫生部部长陈竺的批示。新一轮全国性“反医闹”行动由此启动。 “黑色六月”拐点 “警察进医院”并非新鲜事物,中央领导对于“医闹”问题的重视以及大规模打击“医闹”行动也并非首次。 据媒体报道,大连市中心医院早在2004年就设立了警务室。 不过对这一政策有直接推动的则是2009年6月河南、浙江等地发生的5起围攻医院致医护人员伤亡事件,即所谓“黑色六月”。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山东、湖南等地350所医院的调研结果,2004年到2006年间,全国“医闹”行为的发生率依次为89.58%、93.75%和97.72%,平均每所医院遭遇“医闹”的次数,2004 年为10.48 次,2005 年增至15.06 次,2006年为15.31 次。 “黑色六月”期间举行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中央综治委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尹力表示,由于中国医疗卫生事业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受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和卫生人员业务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还会存在。他特别提到,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恶性事件不断发生。 而中央领导对于“黑色六月”的相关批示,在当年形成了一轮打击“医闹”热潮。 时间再前推至2007年4月,据卫生部新闻办当时公开发布的数字,2002年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5093件、打伤医务人员2604人、医院财产损失6709万元;而到2006年,发生9831起、打伤5519人、损失超过2亿元人民币。 几个月后,卫生部、中央综治委、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启动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一直没有停止。”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2009年11月,“黑色六月”后,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这是2007年全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 最迟到这时,许多公安机关都在医院设立了警务室,并加大了对医疗纠纷的介入力度。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邓利强说,按照他们掌握的数据,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在2006年为10248件,2009年是16448件,2010年达到17243件。 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因既不是医生,也不是患者,而是体制机制的缺陷。 他以30多年前的从医经历举例说,那时医患关系很融洽,从没有“大处方”等说法。对于感冒,医生可以开出一两元钱的处方,输液药品也很便宜。“那时候医院条件差、病房少、住院难,医生只一个想法,就是希望尽快把患者治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以后,医院除了治病救人,还要考虑经济效益,因为没有钱医院就存活不下去。 72.8%的医务人员认为未得到公安部门有效保护 接连不断的“反医闹”行动似乎并没有让空前紧张的医患关系缓解。 温建民在去年的提案中直言,公安机关对“医闹”不作为或处置不力,是各地“医闹”频发的重要原因。同时,他呼吁公安部“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治安管理体系之中”。 农工民主党此前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的调查显示,72.8%的医务人员认为在受到“医闹”的不法侵害时没有得到公安部门的有效保护。 事实上,多省市公安机关对本刊记者表示,很难就此接受采访。主要原因之一是进入冬季后,警力常从医院抽出处理其他事情。 与医生人力紧张一样,中国的基层警力紧张已持续多年。部分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坦言,很难抽出专职民警在医院执勤,只能重新划分民警辖区,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同时管理医院周边。即便如此,医院警务室里的一两名民警,也很难处理大规模聚众事件。而民警除了进行一般调解,也很难具备鉴别医疗纠纷的专业技能。 对这一情况,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们也表示认同。 邓利强表示,不是要求公安干警去解决医疗纠纷,民警到场维护秩序,医患双方冷静下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才是正途。 也有政协委员直言,有的民警在心理上有同情“医闹”之嫌,而这也反映了一般公众的心态。姜洪池认为,近年来医患关系中的“不公平”现象日益明显。 花钱能否抹平不信任的鸿沟 在一些委员看来,公安机关介入并非唯一选择。姜洪池建议,应建立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权,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同时,各级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主动稳妥地处理好医疗纠纷,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避免事态激化。 调解机制也是建设“平安医院”的重点之一。其内容包括医患双方转移到人民调解场所进行调解,“离开了医院的环境,医院和患者双方都可以静下心来谈问题。”邓利强说,此举已在国内部分城市推广。 现实是,调解机制的广泛建立并没能实质性扭转医疗纠纷升级、“医闹”不息的现状。多位政协委员表示,医院花钱买平安已成为解决“医闹”的主要手段,而这也进一步导致了“医闹”的泛滥。 “一些人将医疗事故鉴定过程长、程序复杂作为闹医院的借口,这事实上是两个问题。”一位基层医院院长对本刊记者强调,“鉴定程序是否合理是一回事,找人闹医院是另一回事。” 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了保护患者利益,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这条司法解释随后引起许多医生的不解和对抗情绪。 而2009年《侵权责任法》出台终止了这一规定后,又有声音认为,由于医患间信息不对等,可能重演90年代后期大量医疗纠纷上访的情况。 “改来改去,总是有利益方不满意,但这并不是‘医闹’出现的关键。”上述这位院长说,对于医疗这一专业性极强、信息极不对称的领域,首先应有基本的信任,建立医生的公信和权威;如果医生失去信任,就必须再建立一个权威渠道,如司法,“否则必然陷入怀疑—对抗的逻辑,纠纷永无结束。” 而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希望用钱来抹平不信任的鸿沟。 到本刊截稿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开幕,政协委员们对于如何根治“医闹”是否会有更好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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