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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途径不畅致医闹频发 专家称医院患者两败俱伤
作者:记者 郭静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3 16:32:5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信息不对称,患者不信任鉴定结果

  第二条路是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解决。

  济南市也规定,患方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应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位临床专家介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是由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该专家介绍,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也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专家鉴定组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因此结果应该是比较客观公平的。”该专家称,但是由于患方对医院专家失去信任感,再加上很多患者亲友不懂医学,在信息上存在不对称的现象。“这就导致鉴定结果难获一些患者家属认可。”

  耗时费力,“好几年都判不了”

  第三条途径则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

  “打官司一下好几年,耗不起,也没钱请律师。”上文提到的诸城市这位“闹”过当地医院的人士说,“也有打官司的,但是好几年都判不了。”

  孙广恭说,面对医疗纠纷,医院和患者其实同样弱势,而医闹事件往往两败俱伤。他希望法律的介入能让双方不至于孤立无援,也能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

  另一家三甲医院的办公室人员认为,在走正规程序上应该提高效率,“比如法院在审判医疗纠纷案件时,能否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可以让患者放心去用法律武器维权。”

  而目前医闹往往是为通过私了获得更大利益,这跟一些大医院的“摆平政策”也有关系。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医院生怕闹大,就想尽快摆平,有时候法律的程序反倒被放在一边。“这样只会更加激发公众不满,加深了医患矛盾。”该人士认为。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其实看病贵和看病难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在公众对医疗极度不满意时,一些细微的不满,医疗服务不到位,都可能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索。”(记者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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