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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家三甲医院主管受贿 称因收入偏低
作者:记者海鹏…  文章来源: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8 14:53:5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实验室黄宇宏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负责人:受贿40万获刑5年半

法院查明,2007年6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黄宇宏(男,1968年9月1日出生)在担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实验室工作人员期间,伙同同案人莫亚勤(已判决)、何英明(另案处理),在该实验室向惠州市松华科技公司采购医疗试剂的过程中,共同收受了李阳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4万元,其中黄宇宏个人分得人民币16万元。

海珠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宇宏伙同莫亚勤、何英明行为构成受贿罪,其中黄宇宏是从犯,有自首退赃情节,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万元,上缴国库。

据悉,此前海珠区法院陆续宣判,原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实验室负责人莫亚勤受贿40万元,因自首并退赃45万元有从轻处罚情节,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此外该院该院妇产科实验室主管技师何英明受贿15年,因有自首及退赃情节,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医疗界反应

加大财政投入

杜绝以医谋私

昨日座谈会上,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陈安薇表示,在医疗系统以药养医等体制不合理的情况下,卫生医疗系统逐利思想严重,购买医疗器材收取回扣的丑闻出现后,她建议要杜绝医疗系统不正当交易的漏洞,抵制以医谋私。

座谈会上,也有医疗系统的广州市人大代表称,目前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困境已得到缓解,医务人员逐利不是以药养医造成的,是财政对医疗领域投入不足造成的,建议政府加大对医疗领域投入。

昨日南都记者还采访多名广州医疗界业内人士,不少人指出“要杜绝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即需要对药品定价、加成的规定进行规范,也需要财政能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同类案件

番禺大石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原主任受贿13万获刑5年

今年48岁的陈汉英,案发前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侨联副主席,历任大石街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大石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人。

法院查明,2008年,陈汉英在担任大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大石街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番禺大石宇宙金门拉闸防火门厂火灾后尽快复工提供帮助,于2008年8月收受该厂经营者黄建洪(另处理)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2009年8月至10月间,陈汉英在被委派兼任大石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气象预警中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应苏志行(另处理)请托,承诺帮其女婿陈某某回迁安置到指定地段,分2次收受苏志行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

2008年至2009年间,陈汉英在被委派兼任大石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大石石北工业园开发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挂靠广州市番禺粮建工程公司承接大石石北工业园集聚区规划道路填土工程的邓子兴(另处理)提供帮助,分3次收受邓子兴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

昨日,番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陈汉英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陈汉英退出受贿所得人民币1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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