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生纠风工作动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纠风工作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9 19:54:4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湖南省 1.湖南省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5月30日,省卫生厅召开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推进会,驻省卫生厅纪检组长陈明松同志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具备资质并有软件开发经验的3家软件开发企业对本企业的产品进行演示和介绍。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0家试点医院和3家软件开发企业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签订协议,并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备案,于7月底完成试点工作,省卫生厅届时将评估总结试点情况,推动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聘请第三方机构测评行业作风,优化医疗服务水平。每月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对医院51个科室出院病人调查,了解病人住院期间的真实感受,测评卫生行风情况,整理后逐项反馈各科室,科室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测评排序靠后10名的科室,医院进行诫勉谈话,并直接与科室效益工资挂钩,促进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陕西省 汉中市卫生局推行“两会一登记”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点评工作亮点,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通过“比、学、促”达到“明确思路、创新措施、统一进度”的效果。二是建立廉政教育大讲堂轮训制度。8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每季度轮流策划举办市直卫生系统廉政教育大讲堂,组织学习政策法规,邀请专家授课、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三是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教育登记制度。市卫生局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廉政教育大课堂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定期通报并列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有效提高教育效果。 海南省 海南“三好一满意”要树“三个品牌”。近日,海南省卫生厅出台《2012年海南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提出打造服务品牌、质量品牌、诚信品牌的具体举措,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质量,重塑医患关系,让人民群众满意。打造“服务品牌”举措包括: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多种渠道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统一实施网上实名预约,在年底前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导医服务和即时结算服务;三级医院至少在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打造“质量品牌”举措包括: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建立健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等。打造“诚信品牌”举措包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主旋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开展第三方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全覆盖等。 甘肃省 甘肃建立基本药物配送排名淘汰制度。为解决基本药物配送中个别企业不及时配送、不足量配送、不配送等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基本药物配送,及时足量保障供应。近日,甘肃省医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公开、透明的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配送排名、末位淘汰制度,并定期进行通报。进一步明确中标企业配送责任,规范药物配送;明确对药品配送指标排名靠后的中标企业,将视情况作出警告、记不良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列入黑名单等处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不允许其参与本省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对取消中标资格的品规,由其他入围商务标的企业按价格排名顺序递补。同时决定将3家截至今年5月1日配送率为零的中标企业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列入黑名单。 青海省 青海省卫生厅督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及货款支付。近期,一是对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情况进行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负责人会议,通报配送企业在药品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配送率低的企业提出批评,要求配送企业增强法制意识和契约意识,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针对通报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二是召开全省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领导、药剂科主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及货款支付工作视频会议。通报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与会人员解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药品货款支付流程,对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操作,及时回款,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协调,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及货款支付。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