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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未成年人捐髓救亲:风险不确知且不可控 |
作者:记者 石念…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24 17:06:4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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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越来越小 在受访的医学伦理专家看来,以未成年人为造血干细胞的供体支持手术,仍是一个不宜被提倡的方案。 青岛一家医院曾在2007年实施一例造血干细 胞移植手术,9岁男童捐献造血干细胞救姐姐。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这是当时“山东省最小的骨髓捐献者”。 事实上,这一临床纪录的诞生,压根就是一场挑战,甚至可以称作是某种程度上的“赌博”。 主持这一手术的刘楠博士当时向媒体介绍,在实施这一手术前,他也非常担心,曾向自己的导师——干细胞移植专家曹履先教授请教,曹履先也建议慎重。 他们的担忧在于:一个9岁的孩子,能否承担起20岁姐姐所需要的造血干细胞——9岁的弟弟只有31公斤,31公斤的孩子要给55.8公斤的成年人采集干细胞需要进行三次,每次血液循环要在6000毫升左右,而其体内的血只有2400毫升左右;另外,抽取造血干细胞前打“动员针”时,“捐献者体内白细胞会上万倍增加,而孩子体积越小,所承受的压力就会越大,脾脏很可能撑不住而破裂,或者大出血。” 采集过程中,供者周身的血液足足在体外循环了6遍,但那些让人担忧的不测没有发生。手术成功后,当地媒体发文强调这位9岁的男孩“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为姐姐捐出骨髓,成为山东省年龄最小的骨髓捐献者”,但其中的煎熬或许只有刘楠一人心里知道。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血液科主任毕可红也表示,虽然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但以未成年人为供体采集造血干细胞,确有前述两个方面的未知风险。 该院去年7月曾成功实施一例以3岁儿童作为供体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受助者是11岁的姐姐。手术取得了圆满成功,并且迄今一年来的跟访发现,供者的健康状况并未出现任何异常,这让毕可红进一步确信,未成年人提供造血干细胞是安全的。但当初的紧张,毕可红仍不能忘,“到底行不行?包括伦理委员会的讨论在内前前后后讨论了很多次,谁也不敢打包票,只能一次次地强化方案预案。” 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学术机构,成员不仅包括主要领导、医学专家,往往还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人士,主要负责移植等重特大手术以及药物试验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以全方位的充分讨论对相关方案行使决定权或否决权。 在这一次伦理讨论上,首先讨论手术的适应性——手术是否必要,以未成年人为供体是否合法、合情、合理,有无替代方案,以及采集过程中的供体保护、健康影响。毕可红介绍,因为手术的必要性和技术方案都比较明确,多次讨论的核心问题就是供体保护。 “只有把方案、预案做到最好。”在毕可红看来,当时的整体方案是缜密而完善的。“采集工作专门安排到了层流病房,同时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配备了一系列必要的急救措施,包括备血等工作都考虑到了。” 后来,这名3岁的孩子被称为“省内年龄最小的造血干细胞供者”。但对于医生们而言,他们收获的并不是一个纪录,而是一系列的方案与预案经验。 一边是确定的危险 一边是未知的风险 相对的共识是,以未成年人作为移植手术中的供体,需要谨慎控制。 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会长周日光认为,此类手术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其风险的不确知与不可控。他的理由是,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其未来的路还很漫长,不应过多让他们承受未知的风险和可能的伤害。 虽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把“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纳入其中管理,也即此类行为不适用该条例第八条“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但也有一些反对者指出,现行 《义务献血法》明确规定,献血志愿者的年龄应为“18岁-55岁”,而即便是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的采集,也需要通过与成分血采集趋同的技术来完成,那么向未成年人采血是不是合适? 在没有完整的临床验证的情况下,周日光的观点是,类似手术的选择不宜提倡。 问题在于,一边是确定的危险,一边是未知的风险,假如杜绝了未知的风险,几近于彻底丧失了可能阻止确定的风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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