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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5所大学7名教授套取专项资金 2人已判刑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1 15:49:5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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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项目立项审批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管理所有环节由一个司甚至一个处负责,评审专家库分散在各司处管理,透明度不够,存在一些操作空间,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科技部结合“三定”方案的制度落实和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把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司局转移到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一是完善项目指南编制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要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并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指南的编制发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分开,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年度指南实现了统一发布,加强了计划安排相互间统筹,防止多头申报。 二是改革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统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并公布了网络视频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如专家打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客观记录,加强对专家行为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及时更新专家库,解决个别领域项目指南编制、评审、实施过于集中在少数专家的问题。加快建立统一的专家库,及时更新库中专家,专家由承担监督职责的单位随机抽取,解决专家分散在各司处既选专家又评项目存在选择操控空间的问题。 三是推进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从2011年开始逐步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评审,2014年全面铺开,对评审立项全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让立项评审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实现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以及管理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数据库基础上,按照统一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规范,争取在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库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四是推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痕迹可查”的原则,科学设计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通过制定“三定”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科技部机关各司局不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将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下放到相关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各项监督职责,对项目评审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计划(专项)管理办法,明晰项目管理流程。制定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工作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成果和资金安排的信息,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6月1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一案双查”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的问题。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和浪费易发多发的问题,按照国发〔2014〕11号文要求,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一是加强对国发〔2014〕11号文的宣传培训。为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部机关培训、全国视频培训会、全国财政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还在6大片区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涵盖了中央、地方科技和财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人员。还将对服务于科技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等进行培训。同时,科技部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在线答疑等方式培训。通过广泛培训,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目前正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通则》、《中央民口科研项目资金核算指导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办法》、《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配套政策的制定,将进一步统一中央民口科研经费管理,统一预算编制、预算评估、财务验收、会计核算以及成果管理。今明两年内陆续完成并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法人责任。针对一些科研单位认为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是专家争取来的,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随便使用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目实施单位法人、课题组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文件规范、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手段,强化单位法人责任。法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项目(课题)责任人管理经费行为,加强管理,提供良好服务,真正把国家科研经费管起来,管好用好。 4.关于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 针对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突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一是尽快解决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结转10余年未用问题。该专项基金本金规模7500万元,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基金当年产生的利息资助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经与财政部协商,拟改进管理方式,2015年度预算由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本金安排700万元资助学术著作出版,余下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相关工作。以后年度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则纳入部门预算向财政部申请年度经费。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尽快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和完善课题结余经费管理。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将单位科研信用与结余资金的回收或留用政策相挂钩,建立奖优惩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项目好、资金使用规范的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给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对完成项目不好,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建立结余资金上缴的监督处罚机制,未及时上缴的要给予处罚,保证资金及时上缴到位。 三是提高经费审计质量,堵塞漏洞。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管理,建立对审计报告抽查制度,提高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出台《科技部科技计划(专项)财务验收规范》。建立统一的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确保验收的质量。 四是着力推动科研设备仪器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网建设,搭建平台,汇集各方资源,为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共享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编制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做好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信息公开。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指数,强化公众监督。 5.关于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的问题。 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有些科研成果使用其他科技成果充抵的问题,这是2011、2012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2012年以来,科技部进行了治理,有的典型案例也进行了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曝光,但力度不够,这种现象仍然突出,对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查重工作,防止重复申报。2012年以来,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逐步实现了指南同步发布,以防止我部三大主体计划之间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立项、研究成果互相充抵现象。今年以来,利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审查工作和查重工作。在申报2015年度项目中,利用查重机制发现,因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有13%的973计划项目没有通过审查;有近20%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没有通过审查。 二是厘清各方职责,加强结题验收。严把验收关,防止走过场。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创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项目专员的全程跟踪意见在验收时要充分体现。对重点项目加大现场考察比例,组织由财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将验收过程、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纳入专家信用管理体系,推动验收专家“敢负责、负好责”。验收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国家科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的责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责任主体为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卫计委、农业部、能源局、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牵头组织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科技部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抓好验收抽查。2012年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已验收的7个重大专项46个项目(课题)进行了抽查,对5个课题存在成果充抵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重新验收。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验收项目的抽查,对于验收文件、资料、数据、成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各组织实施单位都必须提交应结题项目的验收情况报告,及时清理应结题验收项目,对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建立清单,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考核指标,推进信息公开,严格项目课题成果管理。项目批复和签订课题任务书时,明确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必须可量化、可检测、可考核;要求课题支持形成的技术、产品、专利和标准等成果必须标注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修订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制度。实施验收前公示,将项目课题验收材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强相互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2006年以来已结题验收项目课题报告进行回溯收集,以后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必须按时提交报告,对不提交科技报告的不允许其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目前经过试点收集已有3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公开共享资源,并接受社会监督。 6.深化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新机制。 现有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分类资助方式不完善,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精神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起草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方案。通过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小组,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提出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并对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了整体设计。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书面征求了5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9月中下旬,国务院领导听取了汇报,国务院科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中央要求,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 科技部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贯彻实施方案,作为主责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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