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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两名乙肝病原携带者学生屡遭“就业歧视”
作者:作者: 杨…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10:22:2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招聘企业:用人新政还在制定中

    上周五,阿尔卡特朗讯人力资源部一位范姓负责人在电话中回应了记者。他表示,目前公司制定的员工录

用标准是与国家的法律相吻合的,对于“小三阳”一直都是接受的。

    当问及公司对“大三阳”的录用态度时,范先生表示,公司对此还没有最后的结果。

    记者问,公司把递交体检报告的最后日期定在“2007年12月30日”,是否是为了避开明年1月1日新法?

    范先生解释说,当初在敲定体检时间时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巧合,考虑到12月31日是年末最后一天,很多同事可能要请假回家,为了方便处理工作才定了这个期限。

    那么在明年1月1日新法公布之后,公司的录用标准会不会有相应变化?

    范先生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商议这个事情,目前还不清楚。

 很多人的认知程度还是20年前的水平

    以下途径不传染,日常接触很安全:

    握手、拥抱、咳嗽、打喷嚏;共用办公用具、劳动工具、被褥、钱币、电话、厕所;一起劳动、工作、用餐、游泳、洗浴。

    这段话是来自一张公益广告,是提醒公众,不要歧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很少人了解,这段话同样适用于消除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多年从事乙肝治疗的杭州市六医院肝病科赵国根主任说,长期以来,公众认为吃饭、握手也会传染乙肝,其实乙肝病毒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

    “大家之所以这么恐惧,是因为很多人对乙肝的认知程度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赵国根说。

    1月1日以后他们会找到工作吗?

    那么明年1月1日之后,林绍们的命运会有转机吗?

    记者致电杭州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在新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如果强制检查乙肝两对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就要担负相关法律责任。

    “就怕企业强行查,我们完全是弱势群体,一旦查出来,企业可能会找其他理由,拒绝录用我们。”陈应杰诉说了自己的担忧,更何况,目前杭州一些医院在入职体检中本身就包含了检查乙肝两对半,这无异于向企业暴露了信息。“企业不能查,医院是否也不该主动提供?是否一些医院应该去掉体检套餐中查乙肝‘两对半’的项目?”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一家公益机构,致力于在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事业。据该机构的一名公益法律人陆军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

    2007年7月13日,劳动保障部、卫生部相关人士强调,除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其他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都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作者: 杨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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