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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废之争到走向复兴 |
作者:中央文献…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8 22:26:2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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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提倡中西医结合,为中西医的团结合作指明方向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谈过“中西医结合”的问题。1944年5月24日,他在延安大学的开学典礼上就讲到:“我们边区政府的副主席李鼎铭同志是中医,还有些人学的是西医,这两种医生历来就不大讲统一战线。我们大家来研究一下,到底要不要讲统一战线?我不懂中医,也不懂西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作用都是要治好病。治不好病还有医术问题,不能因为治不好病就不赞成中医或者不赞成西医。能把娃娃养大,把生病的人治好,中医我们奖励,西医我们也奖励。我们提出这样的口号:这两种医生要合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重视“中西医结合”、“团结中西医”这一问题。1950年8月7日,第一次全国卫生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大卫生工作方针,毛泽东亲自为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毛泽东的这一指示为中西医结合、彼此间团结合作指明了方向。1951年6月,刘少奇也表示:“政府目前的政策是团结中医西医,共同为人民服务,同时设法提高中医……使他们能更多的解决人民疾病问题。” 1956年8月,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更加详细、全面地阐述了“中西医结合”思想。他指出,“要以西方的近代科学来研究中国传统医学的规律,发展中国新医药学。”“要把外国的好东西都学到。比如学医,细菌学、生物化学、解剖学、病理学,这些都要学。也要把中国的好东西都学到。要重视中国的东西,否则很多研究就没有对象了。” 1959年11月,刘少奇再次谈到中西医结合问题。他说:“中医是我们的传统医学,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瑰宝,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而且造就过许多医术高明的杰出人物。西医没有传入我国以前,我们中国人还不是全靠中医药治病。将来,我们的中医中药也会在西方推广开来,到那时他们就可以叫西中医结合了,就像我们现在叫中西医结合一样。”不难看出,刘少奇不仅肯定了中医应有的历史地位,而且还预言中医药学必将会走出中国,走向世界,为世界医学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正是在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指导下,我国的中西医结合工作起步迅速,创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向前发展。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问题的重视,对相关政策的选择和制定,为新中国的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几十年后,一位老中医在评价当年新中国的中医政策时感慨地说,新中国卫生工作方针的制定,使广大“中医获得了新生的希望”。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具体措施 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行政部门曾出现过限制中医发展的思想和措施,但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和引导下,全社会正本清源,逐渐统一了要重视、发展中医药的思想认识,党和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中医药事业开始走出争论,迎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 (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管理和规范 为了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促进发展,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管理机构的建设。1952年,在卫生部医政局内设立了管理中医的行政机构中医科;1954年,卫生部设立了中医司。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相应地设立了中医处,地、市卫生局设立了中医科,有些县卫生局还设立了中医股。 为了给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法律保障,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了相关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法令、条规。1951年5月,卫生部发布了《中医师暂行条例》和《中医师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1月,分别发布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医诊所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下达了《关于组织中医学会的指示》和《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规定》;1954年7月,卫生部向中央递交了《关于加强中医工作的请示报告》;1956年3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同年4月,下达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工作的指示》;1958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关于组织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可以说,虽然最初有的法规有限制中医发展之嫌,但经过党和政府的及时干预和引导,后来的法规在很大程度上有力保障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科学、快速发展。 (二) 整合力量,壮大队伍,造就中医药人才培养、诊疗科研新气象 新中国成立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主要靠家传、师授、私人办学、自学成才等途径。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还一直采取消灭中医的举措,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岌岌可危。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多种渠道来巩固、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 1.有步骤、有计划地整合中医药人才队伍。为适应国家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国家逐步组织、吸收28万余名中医分别参加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工作,1952年登记在册的中医有30.6万人。根据卫生部中医司的报告,到1957年3月,全国有20万中医参加了联合中医医院、联合诊所,农业合作社的保健站等单位的疫病防治工作,并有29000余位中医参加了各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中医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得到了大规模的提高。同时,国家还积极壮大、发展中医学术团体,各地纷纷成立以中医为主的“卫生工作者协会”,大部分省、市、区的中医学会陆续开展活动。1955年,中华医学会吸收了第一批中医会员。 2.多种途径、有效培养中医药人才。首先,国家开办了不同层次的中医学校。自1949—1955年,全国共创办20所中医进修学校和143个中医进修班,并采取函授教育的形式对在职中医进行培训提高。①1956年,周恩来在谈到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时,提出必须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光带徒是不够的,还得办中医学院,先在东西南北各办一所”②随后,中央决定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各建一所中医大学。针对各地中医学院初创时期的实际困难,1957年2月刘少奇指示卫生部“要赶快整顿中医学院,首先要解决教材问题”。③卫生部在1958年组织编写了全国中医学院统一教材,并先后进行过4次修订。1959年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创,明确规定了中医院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其次,尊重和提倡中医授徒这一特殊的人才培养方式,对此不加限制。1956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允许中医药师采取传统的带徒方式培养人才,特别鼓励中医药师多带自己的子女为徒。1956年4月,卫生部颁布了《1956至1962年全国中医带徒弟的规划》,计划在7年内以带徒弟的方式培养新中医48万。1958年2月卫生部指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着手为各自地区的名老中医安排青壮年中西医作徒弟。1957~1958年,刘少奇在对卫生部的有关指示中两次肯定了中医授徒人才培养方式。他指出:“凡是有本事的中医,都要让他们带徒弟。你们要搞一个中医带徒弟的办法,师徒关系、师傅收益、什么人可以带徒弟、带徒弟要具备哪些条件等等,都要详细规定”。中医带徒工作开展起来之后发展非常迅速。据统计,到1958年底全国已有52000多名中医学徒随师学习。④到1960年,全国中医学徒已达8万多人,前两年出师的已有14500多人。 3.大规模创办和发展中医药诊疗和科研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在经历过短暂波折之后,国家开始鼓励并创办大量中医药诊疗和科研机构。自1955年卫生部取消禁止中医用白纸处方和1956年宣布废除《中医诊所管理条例》及《中医诊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中医机构规定的不合理限制后,全国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迅速组织起数万个联合诊所,有的进而发展为中医医院或中医门诊部。到1960年,中医医院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寥寥数所发展到330所,中医病床增至14199张。1955年12月,卫生部中国中医研究院宣布成立。1956年,一些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中医研究所。到1958年,全国共建有中医研究院、所1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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