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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皮肤病及性传播疾病 |
作者:中医人 文章来源:中医人收集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1 10:10:4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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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治法 皮肤病的病变部位多在皮肤或粘膜,故正确使用各种外治疗法,可以缓解患者的自觉症状.迅速逍退皮损。有些皮肤病只需使用外治疗法即可治愈。在使用外治疗法时,必须根据皮损情况,依照外用药物的使用原则进行辨证施治,正确运用外用药物。外治法同样遵循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治疗法则。现将外用药的剂型及使用原则分述如下: (一)外用药物的剂型 1.溶液为将单味药或复方加水,煎熬至——定浓度,滤过药渣所得的溶液。可用于湿敷和薰洗。有清洁、收敛、消肿、止痒、清热解毒的作用。多用于急性渗出性皮肤病和慢性瘙痒性皮肤病:常用马齿苋、苦参、千里光、生地榆、黄柏、龙胆草等煎出液湿敷。使用时将5—6层消毒纱布置于药液中浸泡,稍加拧挤至不滴水为度,放凉后敷于患处,半小时换一次,每日二一3次即可,如渗液较多可多敷几次。也可选用苍肤洗剂、蛇床子洗剂薰洗治疗慢性瘙痒性皮肤病:薰洗剂应温度适当,一般以40℃一50℃为宜,太热则烫伤皮肤,太凉则疗效不好。 2.粉剂(散剂) 为单味或复方中药研成极细粉末的制剂。有保护、吸收、蒸发、干燥、止痒的作用,适用于无渗液的急性或亚急性皮炎。常用方药有祛湿散、青黛散、六一散、枯矾粉、止痒扑粉等。药粉可直接扑在皮损处,亦可在涂擦药膏后加扑粉剂。一般每天3—5次即可。 3.洗剂(混悬剂、悬垂剂) 用水和不溶性粉剂混合而成,一般含粉量30%一50%,用时须振荡摇匀。有清凉止痒、保护、干燥、消斑解毒作用。适应于急性和亚急性表浅性无渗液的皮肤病。常用方药有炉甘石洗剂、三黄洗剂,颠倒散洗剂、青黛散洗剂。若小儿面部皮损广泛及冬天最好不用薄荷脑、樟脑等清凉药物。 4.酊剂(浸泡剂) 以生药用白酒或50%酒精浸泡5—20天后滤去其渣而成(也有用醋浸泡的醋剂),具有杀虫止痒、收敛散风、活血消肿、刺激色素生长作用。适用于慢性瘙痒性皮肤病、色素脱失性皮肤病、脱发、手足癣等。常用药物有百部酊、补骨脂酊、土槿皮酊等。用法为用棉棒蘸药液,直接外涂皮损区,每天1—3次。皮肤薄嫩处或皮肤破损处禁用。冬天慎用,以防冻疮。 5.油剂 为粉剂与植物油调成糊状或以药物浸在植物油中煎后滤去药渣而成1)具有润泽保护、解毒收敛、止痒生肌作用。主要适用于亚急性皮肤病有少量渗出、鳞屑、痂皮,或用于湿敷间歇期保护。常用药物如青黛油、紫草油、三石散油、二妙散油等。以麻油调剂最佳。用法每日1—3次。 6.软膏 将药物研成细粉和固体的油类混合制成的一种均匀、细腻、半固体状的外用制剂。具有保护、润滑、杀菌止痒、软化痂皮的作用。适用于一切慢性皮肤病、无明显渗液之溃疡面、急性炎症结痂期、皲裂、苔藓样变及作皮肤的保护剂等。常用方药如黄连膏、青黛膏、疯油膏、生肌膏等。用法为每日薄涂2—3次,去痂时宜涂厚些。凡糜烂、渗出及分泌物较多的皮损忌用。 此外还有一些非药物外治疗法,如梅花针疗法、针刺疗法等,此处不作论述。 (二)外用药物使用原则 皮肤病的外用药物使用原则,是根据皮肤损害的特点来选择适当的剂型和药物。 1.要根据疾病的阶段选择剂型。皮肤炎症在急性阶段,如仅有红斑、丘疹、水疱而无渗液,可用洗剂、粉剂。若有大量渗液或明显红肿,则以溶液湿敷为宜。在亚急性阶段,渗液和糜烂很少,红肿减轻,有鳞屑和结痂,则选用油剂。在慢性阶段,有浸润肥厚、角化过度,则以软膏为宜。 2.注意控制感染,如有感染指征时,宜先用清热解毒制剂或抗感染药物控制感染,再针对原有皮损选用药物。 3.应先选用性质温和的药物,后选用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对于儿童和女性,不宜采用刺激性强、浓度高的药物。面部、会阴部皮肤娇嫩处慎用刺激性强的药物。 4.用药宜先用低浓度制剂,然后再根据病情提高浓度。 5.随时注意药敏反应,一旦出现瘙痒、灼痛、红斑、水疱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以抗过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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