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违规宣传
“取自全球、健康全家”。 汤臣倍健的广告语让人记忆犹新。
上文中提到的3种产品ω-3鱼油软胶囊、葡萄籽提取物片和小麦胚芽油软胶囊被贴上“美国原装进口”的标签,毫无疑问,产品所涉及的环节都应在美国进行。
对此,汤臣倍健在给新金融记者的回复中表示肯定,并言及“所涉及环节包括生产、检验、包
装(含标签)都是在美国进行的。”
“贴上‘美国原装进口’的标签,会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国外的产品质量要求比较高,诚信度也比国内的产品高,消费者相对比较青睐。”钟岳表示。
对此,汤臣倍健的回复略显“官方”,“为满足国内不同消费人群的多样化需求,我公司部分产品选择在美国进口。ω-3鱼油在美国市场销量长期排名前列,在国内市场已培育多年,也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该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在国内生产的也有鱼油品种(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鱼油软胶囊),只是我们发现一部分消费者比较偏向于食用国外进口的。消费人群有这样的诉求,所以我们才会去考虑找国外的工厂代工生产。”
汤臣倍健营养网介绍,鱼油的有效成分是一种称为omega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活性物质,即EPA和DHA,具有软化血管和促进脑细胞生长的保健功能。
但是由于“鱼油本身是食品的原料,注册‘食字号’也不是不可以。”钟岳说。这样一来,这“食字号”擦边球似乎在保健食品企业就被视为理所当然。“但是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宣传功效,有功效宣传就是违法的。”
国家规定了保健食品的27种功能,建议同一产品申报的功能不要超过3种。在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中,可以标注其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所要标明的内容包括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等。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而标签应该标明的事项中并不包括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以及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汤臣倍健在回复中表示,未在ω-3鱼油产品标签上宣称任何保健功效。
但是,ω-3鱼油软胶囊包装瓶上有明显的食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本品为膳食补充,不可替代药物……)。
“按理说是不应该标注的,因为普通食品的标签上没有必要写这些内容。”钟岳对新金融记者说。
而汤臣倍健的卖家在网上销售产品时,往往为其销售的汤臣倍健的产品包括以普通食品进口的ω-3鱼油软胶囊等产品在宣传上增加保健作用和功效,并进行详细介绍。
一位淘宝商城的卖家表示,“功效是一样的,但不是所有产品的瓶子上都会标注,中国就这规定,有保健食品标志的,瓶子上才可以写。但大家都知道,它们是有功效的。”于是,卖家便“自觉”在“宝贝详情”中增加了保健作用和功效内容。
“卖家会自己添加一些保健内容,这是违规宣传。好多(普通食品类)产品在网上宣传功效,但是这功效宣传不是企业出面做的,工商局要追责的话也追不到企业。企业也在钻这样的空子吧。”钟岳说。
了解到部分卖家在销售时有违规宣传的情况,汤臣倍健证券部工作人员向新金融记者表示,“我们会督促他们整改并解决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