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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废之争到走向复兴
作者:中央文献…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8 22:26:2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近现代历史上中医存废之争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医学传入中国,中医药学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受到挑战,虽然仍在国家的卫生保健系统中占有主导地位,但却失去历史上一统天下的优越感。在医学界开始出现一种崇新排旧的倾向,著名中医何廉臣曾评价说:“现在政府及各社会渐有扬西抑中之概,故东西接踵而至,留学欧美日本医科之学生源源回国,将来新旧激战,必然之势,政府已有整顿太医院改用西医之说,中医汲汲可危已可概见。”

  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大力推行西方医学。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2年11月颁布“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医学科目48种,药学科目31种,均无中医药学内容,完全将中医药学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由此引发了中医药界争取教育合法化的抗争,各地舆论反应强烈。1913年,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中医药学仍被排斥在国家正规教育之外。

  1928年11月,国民党政府卫生部成立。在1929年召开的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通过了余云岫等人提出的“废止旧医以及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要求在全国禁止中医中药开业,禁止中医办医院、办学校,取缔中医书刊。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废止中医案”。此案一出,迅速在全国引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废止请愿运动。虽然这次斗争取得了胜利,但国民党政府反中医药的基本政策却没有改变。

  1933年6月,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国民党中央委员石瑛等人提出制订《中医条例》(草案),但是行政院长汪精卫却反对该提案,认为“中医言阴阳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学上实无根据;至国药全无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张“凡属中医应一律不许开业,全国中药店也应限令歇业。以现在提倡国医,等于用刀剑去挡坦克车”,致使该提案被压制两年之久。直到1935年,经过冯玉祥等人的再次呼吁,《中医条例》才于1936年1月颁布。但是,《中医条例》中仍然存在许多歧视、排斥中医药的内容,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的发展问题。

  抗战胜利后,在抗战中曾发挥巨大作用的中医药学受压迫的状况仍无改观。各省的救济物资不发给中医药业;一批中医学校被勒令停办;卫生行政会议决议严禁中医使用西药;设立审查国医资格委员会,在不公正的审查制度下,绝大部分中医无法继续营业;规定中医大夫一律称“医士”不得再称“医师”,种种限制中医药发展的手段,不一而足。

  可见,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医药事业一直处于备受政府歧视和排斥的地位,中西医之间的隔阂、重西抑中的矛盾不断激化。之所以会对中医药学是否属于科学,该不该保护、继承和发展的问题进行社会大争论,是因为中国在近现代社会发展中一直积贫积弱,一批具有西学背景、崇尚科学的医生、知识分子和执政者认为中医药学缺乏科学依据,属于封建医药,为了彻底地否定旧传统、旧文化,就应该否定、批判中医药学,并通过在学校体制、国家医疗体制等领域驱除中医药学的影响和作用来达到让中医药学逐渐消亡并为西医所取代的目的。但历史却证明,这些做法超越了时代和传统,脱离了中国的现实和国情,从而陷入了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的泥淖。其直接后果就是压制了中医药学的健康、良性发展,延滞了国家卫生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影响了人民大众健康水平的提高。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路径

  与国民党政府歧视、排斥中医药的状况恰恰相反,早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高度评价中医药事业的现实价值,重视发展、开拓中医药事业。对于如何对待中医药学的问题,毛泽东就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团结中医,发挥中医的作用。中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不仅积极用中医药为军民疗伤,而且还开办中医师培训班,组建保健药社,制定“国医优待条例”,成立中西医药研究总会,倡导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从客观角度讲,这是因为在革命年代,中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军队极度缺乏西医西药,而中草药却漫山遍野,随手可取;从主观角度讲,这是因为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能够根据中国的国情、民情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能够正确对待中医药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正确认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这就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 客观、科学审视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卫生工作面临疾病丛生、缺医少药的严峻局面。据1949年统计,全国中西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即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药人员)仅有38875人,而且绝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全国有医院2600所,病床8万张。根据当时乡村的一般调查,全国约有80%的病人未得到正规的医疗服务,其原因是几十万人的中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西医之间的隔膜依然存在,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还有进一步加深加大的趋势。

  为了尽快改变这种严峻局面,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进行了科学、实事求是的审视。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接见全国卫生行政人员代表时,从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角度着重指出,只有很好地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才能担负起几亿人口艰巨的卫生工作任务。他还进一步强调指出:“卫生工作方针问题……要以预防为主,发挥中西医药人员的作用,这个方针是对的。”1953年12月,毛泽东发表对卫生工作的意见:我认为中国对世界上的大贡献,中医是其中的一项。中医是在农业、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医宝贵的经验必须加以继承和发扬。他还指出:“中国对世界有三大贡献,第一是中医”,将中医的历史地位提高到中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的高度,足以说明毛泽东对中医药学的重视。1958年,毛泽东同志亲自批转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刘少奇也曾高度评价中医药的历史地位。1951年6月,他在给成秉真的信中指出:“中医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种伟大发明,解决了人民中许多疾病痛苦,是我们祖国的一种宝贵的遗产。”在一次谈话中,刘少奇还高度评价了中医在历史上的重大贡献。他说:“中医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西医只有几百年,如果没有中医,中国几亿人口怎样延续下来。”1955年,中国中医研究院建院,周恩来亲自为其题词:“发扬祖国医药遗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可以说,这一题词激励了新中国几代中医工作者。

  正是由于党中央对中医药学的关心和重视,党和政府很快就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才使中医药事业的政治地位和学术地位较之解放前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 及时纠正限制中医发展的错误主张,引导中医药事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部的个别领导并没有对毛泽东“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的指示进行认真领会和执行,认为中医“落后”、“不科学”,片面地提出“中医是封建医,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应该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的错误主张。这一错误观点在当时流传甚广,并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成为有些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部实行排挤和逐步消灭中医的理论依据。

  在这种错误观点的指引下,在许多方面开始对中医进行限制发展,从而引起广大的中医师和人民群众的不满。例如,卫生部于1951年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1952年公布的《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对中医师的入职条件进行了苛刻的界定,规定只有持有公私立四年学制以上之中医学校毕业证书者、经中央卫生部或中央卫生部授权大行政区卫生部考试及格者、经省和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机关发给中医师证书或考试及格文件者,才能经大行政区卫生部审核并转呈中央卫生部核发中医师证书。此外,中医师的资格考试内容必试科包括生理解剖学概要、细菌学概要、传染病概要等,选试科包括如内科(包括妇科、儿科)、外科、眼科、针灸科、正骨科、按摩科等。这些考试内容完全超出了传统中医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将绝大多数中医师挡在了国家许可行医的大门之外。以江西省为例,1950~1951年,江西省卫生厅先后进行了两次全省中医师登记审查换发执照工作,总登记人数为8728人,而被承认为正式中医师的仅424人,审定为临时中医师的3648人,其余实际上被取消了行医资格。1950年曾将审查不及格的1355人通知由专署考试,由于没有充分考虑许多中医提出的“缓期考试”的要求,结果报考者仅727人,有327人没有通过。在医疗政策制定方面,也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处处进行限制。例如,未将中医纳入公费医疗范畴,吃中药不予报销;大医院不吸收中医参加工作;片面鼓励中医改学西医;对中药的产销无人管理等等。1953年3月7日,四川老中医李仲愚给彭真写信说:师徒授受之途久绝。因师徒授受,其子虽受师业,而非正式学校毕业,政府不准予行医;国家举办西医院校占多,中医院校占少,每年招生数字大为悬殊,故西医日多,中医日少。

  这些片面甚至错误对待中医药发展的思想和做法,引起了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警惕和批评。1953年,毛泽东在对卫生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看不起中医是不对的,把中医说得都好太好,也是错误的”,“我们对中医须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必须批判地接受这份遗产。必须把一切积极因素保存和发扬”。1954年6月底7月初,毛泽东对中医药工作发表讲话,指出,“中西医比较起来,中医有几千年的历史,而西医传入中国不过几十年,直到今天我国人民疾病诊疗仍靠中医的仍占五万万以上,依靠西医的则仅数千万(而且多半在城市里)。因此,若就中国有史以来的卫生教育事业来说,中医的贡献与功劳是很大的。祖国医学遗产若干年来,不仅未被发扬,反而受到轻视与排斥,对中央关于团结中西医的指示未贯彻,中西医的真正团结还未解决,这是错误的,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错误一定要纠正。首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思想上要改变。”

  1954年7月,刘少奇专门召集卫生部司局长及各大区医学工作者代表座谈中医工作。他严厉批评了医疗界歧视和排斥中医的错误做法,指出“看不起中医,是奴颜婢膝奴才式的资产阶级思想;歧视、排斥中医是一种极端卑鄙的恶劣的资产阶级心理的表现,这种状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医药学遗产的研究和发扬”。他还在不同场合要求给予中医以应有的地位。例如,他要求卫生部“要主动团结中医,欢迎他们,给他们以应有的地位”,“对中医和西医要一视同仁”,“不能鄙视、歧视中医,要尊重中医,国家要给中医以帮助”。

  为了全面纠正影响中西医团结的错误倾向,毛泽东和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1954年7月,成立了由中宣部、文化中央教育委员会、卫生部指定人员组成的中医问题临时工作组,向各地卫生行政负责人和北京、天津的中西医传达中共中央关于中医问题的指示;召开了中共中央、华北和北京市各有关部门的中西医座谈会,反复讨论了关于学习和研究中医、扩大中医业务、出版中医书籍等问题。1954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贯彻对待中医的正确政策》的社论,认为发展中医就是“如何通过认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逐渐使它和现代科学理论相结合的问题,就是要根据现代科学的理论,用科学方法来整理中医学的学理和总结它的临床经验,吸取它的精华,去掉它的糟粕,使它逐渐和现代医学科学合流,成为现代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4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党的中医政策,提出了改进中医工作的具体措施。卫生部对自身不能正确对待中医的思想和做法进行了反省和检查,并于1955年2月2日发出《关于取消禁止中医使用白纸处方规定的通知》,旨在取消对中医行医的限制。1956年11月27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废除中医师暂行条例的通令》。至此,中医药事业开始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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