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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与学生论文大篇幅雷同,调查组称不构成抄袭
作者:记者/黄祺  文章来源:新民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30 21:58:1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2009年11月12日,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园网上公布教师举报校长论文抄袭调查结论,承认校长徐志伟博士论文在学生论文基础上“深化和补充”,承认大篇幅雷同,承认论文中的种种错误和疏漏,但否认论文抄袭。举报者不认可调查结论,并对调查组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非核心雷同不算抄袭?

  举报历时2年,广州中医药大学退休教师赖文,终于等来了调查结论,对于调查组认定校长徐志伟的博士论文不属于抄袭,赖文说她没有感觉意外,从一开始,她对主要由学校教师组成的调查小组,就不太抱希望。“让他们来调查自己的领导,说实话,我觉得也挺为难人家的。”赖文表示,她不接受调查结论,并会继续申诉。

校长与学生论文大篇幅雷同调查组称不构成抄袭
赖文,58岁,举报人之一。图片来源:南都周刊

  2007年,赖文偶然发现,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的博士论文《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的有关神经生物学机制研究》,与之前一年他自己学生敖海清的博士论文《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神经机制的初步研究》,大篇幅地雷同,她统计,大约有40%的文字,属于拷贝性质的雷同。从2007年开始,赖文奔走举报校长徐志伟论文抄袭,以及因评审委员会有校长夫人参与而举报徐志伟取得博士学位的程序违规。

  直到2009年夏天经过媒体报道以后,赖文的举报受到重视,相关部门开始调查。(本刊于2009年7月第26 期对此事做了大篇幅报道。)

  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调查结论于2009年11月12日公布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上,此举行事非常低调,除了持续关注此事的记者,学校以外很少有人知道。网站公布的结论共1900字,其中大量篇幅是学校书记对创建和谐校园的要求,校长抄袭事件调查结论仅占400余字。

  结论包括4点,第一点是,徐志伟2005年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的有关神经生物学机制研究》(以下简称“徐文”)和他的博士研究生敖海清于2004年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神经机制的初步研究》(以下简称“敖文”)都是徐志伟本人所主持的同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部分研究内容,徐文是在徐志伟指导敖海清完成的敖文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加以进一步深化和补充,从而完成的原创性实验研究新成果,不属于抄袭之作。

  事实上,早在4个月前,赖文就已经得知这个结论。7月下旬,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国桥,找到赖文,通报了初步调查结论,内容与最后公布的结果相差不大。李国桥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同时是这次举报事件专家调查组的组长。

  对于结论,赖文用了3个词来形容: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偷换概念。

  在7月下旬的那次谈话中,赖文问调查小组两篇文章到底多少雷同,调查人员告诉她,经过比对,大约35%相同。此次事件中涉嫌被抄袭论文的作者敖海清,接受了《新民周刊》的采访,第一次回应校长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他现在是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的副教授。

  敖海清承认徐志伟论文中,实验数据、参考文献等资料由他提供给徐志伟,但他认为这不构成抄袭。他也承认徐志伟没有亲自参与实验,徐志伟的作用是“实验方向的把握、研究思路的指导”。不能参与实验的原因,他反问:“他没办法参加。你去问问任何学校的教授,有几个能亲自做?”

  敖海清提供给学校调查小组的证词说,徐志伟论文初稿不是他写的,他只提供了实验数据、参考文献等资料,是徐校长自己写的。记者问敖海清为何确定论文由徐志伟自己写而没有他人代写或者抄袭,敖海青回答:“在实验过程中我和徐校长有多次讨论。”

  尽管调查组认定两篇文章35%“雷同”,却没有认定“抄袭”。“跟我的统计相差5%,这倒不重要,重要的是, 35%相同难道还不算严重抄袭吗?”赖文说。

  在比网上公布结论更加详细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的认定:“在引言与文献综述部分,徐文有33418字符(不计空格),与敖文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内容有11728字符”(不计空格),占35.09%。这些相同或相似之处集中在论述整个课题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立项依据方面。”另外,两篇论文在实验研究与实验展望部分,徐文与敖文相似之处占8. 35%。

  对于赖文的疑问,调查小组组长李国桥委托调查组成员、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处长许能贵,以“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名义,书面回答了《新民周刊》的采访。

  书面答复中这样解释:调查报告认为“徐文是在徐志伟指导敖海清完成的敖文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加以进一步深化和补充,从而完成的原创性实验研究新成果”,根据是:敖文重在行为学指标研究,而徐文的核心部分是通过形态学及分子生物学指标探讨慢性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能力及逍遥散抗损伤的作用机制,属于该研究领域新的实验研究成果,不是抄袭他人的学术成果。徐文的实验研究成果并非敖文已报告的研究内容,是新的“原创性”工作。徐文与敖文“共享信息”存在于文献基础以及研究展望部分,考虑到两文都是徐志伟所主持的同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的神经突触可塑性机制(N0:30271649)”的部分研究内容,信息共享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当然,对引用文献应加以明确标注并注意引用的准确性方妥。

  按学术委员会的解释,由于两篇文章雷同部分出现在文献基础、研究展望部分,而非“核心”,所以不算抄袭。

  一直关注此事的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这个解释很荒唐。根据博士生论文的原创性声明,博士论文必须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内容除已经注明之处外不含有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徐志伟在写这篇博士论文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博士研究生,博士论文不是集体研究成果,不存在什么他主持的同一课题下的不同内容,不存在师生关系。作为研究生,实验就应该自己做、数据自己取、资料自己收集整理。既然承认没有参加实验,那么怎么还能算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呢?他论文创新性的依据从哪里来?难道凭灵光乍现?”

  长期关注学术不端现象的教育学者熊丙奇,在得知事件结论后也反问:“如果一篇论文前面的部分抄袭不算抄袭,那是说明前面不重要,如果不重要,以后我们的论文是不是就取消前面,直接写‘核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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