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开始,更多的媒体聚集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死者李丽云的母亲身边不断变换着采访者,她悲痛欲绝,一遍遍地向询问者讲述自己的遭遇。肖志军也被记者们簇拥着,神情呆滞,机械地回答着问题。当肖志军得知李母已经到派出所报案时,只是淡淡地说:“我后悔没签字,如果判我杀人,我认罪。”今天,李丽云的父亲将赶到北京。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专家,他们对事件走向预测不一。
肖志军精神已近于崩溃
昨天早上,记者在朝阳医院门口见到了肖志军。 和三天前相比,他像变了一个人;目光呆滞,眼角挂着污物,脸上很脏,带着几道抓痕。他的背更驼了,因为没有一点精神,显得异常憔悴,整个人仿佛脱了人形。
肖志军准备去吃早饭,但在医院门口就被记者截住了,是刚从外地赶到北京的记者,依旧追问他为什么不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肖志军机械地回答着问题。旁边围了不少路人,对着他指指点点,多数是在责备,有的甚至是咒骂。肖志军有时转头看看旁边的人,目光很茫然。
大约半小时后,两个自称是肖志军朋友的人将他拉出人群,并请求大家不要再追问,让他休息一会儿,随后两人将肖志军带走。
下午,记者再次见到了肖志军的两个“朋友”,这两人亮出了真实身份,他们竟是南方某报的记者,将肖志军带走后专访了几个小时。事后肖志军说,自己在北京无亲无故。
死者母亲到派出所报案
因为李丽云的父亲要第二天才能赶到,李母一个人面对突然的变故和媒体的轮番采访有些不知所措。
昨天下午,在采访的间歇里,李母向周围的人咨询如何起诉肖志军。有人无意说了一句:“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李母说不知道,每次都是肖志军自己来,不知道他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和他联系。说完这句话,李母好像猛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他不会跑了吧!我要警察抓他。”李母忽然决定去派出所报案,她要警察控制住肖志军。当别人问告他什么罪时,李母愣了一会儿才喃喃道:“他害了我女儿。”
昨天下午两点,李母来到鲁谷派出所报案,经了解,事发地属于八角派出所辖区,遂来到八角派出所报案。“应该让警察控制住他。是他拐骗了我女儿,害我女儿死了。”李母已拟出一份起诉书,准备起诉肖志军和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起诉书上说:“那个自称是我女儿丈夫的人,很明显是不合法的,而且一看就知道我女儿是被那个男的拐骗或者要挟的,我女儿根本不可能喜欢或嫁给那种男人。我认为应马上追求(究)他的刑事责任。最主要的是只要他签字,我女儿就不会离开人世,这是最可恶的事,其性质就是杀人。”
昨晚7点钟,经过5个小时的陈述,李母终于走出派出所。她告诉记者,警察收下了她的起诉书,说调查后会给她电话答复。派出所的外宣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此事比较复杂,警方还需要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准备好材料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肖志军称愿意代妻尽孝
李母告诉记者,她一直认为是肖志军骗了女儿,并胁迫女儿不让她回家。“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我就认为他是个骗子,他说我女儿死了,我说你胡说。”李母说,当时她不能确定肖志军说的话是真是假,在火车上还向警察求助,直到到了北京,看到报纸才知道竟然是真的。“我女儿不会找他这样的人,是他骗了我女儿,我见一次就想打他一次。”
昨天下午,肖志军数次徘徊于李母所住宾馆的楼下,但没敢上楼。“我从来没想过害死她,我愿意替她给父母尽孝。”肖志军对记者说。
晨报记者 王歧丰 刘珏欣 文并摄
专家观点
我国相关法律不存漏洞
肖志军拒绝手术导致妻儿双亡的悲剧引发大众争论,昨天已有超过8万的网友参与某网调查,其中七成网友认为肖志军应承担责任。那么他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卫生法学专家、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和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
关于责任
观点1:丈夫涉嫌过失杀人
“告医院,凭什么?要告就告那个男的。”孙东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难以抑制激动情绪。孙东东说,医院是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此事的,而且已经尽职尽责,不存在任何的过错。死者的母亲或家人,可以到法院提请诉讼。“我建议即告肖志军涉嫌过失杀人,并要求民事赔偿。”
观点2:很难追究丈夫责任
卓小勤也认为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他还透露说,由于产妇本人不同意,才最终导致手术没能实施。据他从院方了解,产妇在被送到医院时意识是清醒的。当医生说如果不做手术会导致母子双亡时,她本人仍然拒绝。
“如果患者是处于昏迷状态,那么他作为患者的亲属代替患者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并且由于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母子双亡,那么我觉得他应该承担监护不当的责任。但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这个患者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拒绝接受手术的意思表示,所以很难去追究她丈夫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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