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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 文章导读: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七章  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第一节  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



    深入挖掘和传承岭南中医药精华精髓,激活中医药文化资源,传承岭南中医药文化,不断提升广东中医药文化辐射力、影响力,助力建设文化强省。启动岭南医藏计划,推进岭南医籍全书编撰。加强省内中医名家生平事迹、学术经验的整理和宣传,打造南粤杏林名家人物群像。收集整理民间验方技法,深化开展“杏林寻宝”系列活动。加强岭南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医药文物保护与文化展示机构建设,推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各级保护名录。支持各地深入发掘本地区中医药文化历史,打造中医药文化地方特色品牌。


    第二节  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播



    深化打造“大医精诚”中医药文化品牌,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等品牌活动,强化广东中医药宣传矩阵建设,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提升全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开展中医药文化特色学校创建,推动中医药知识和中医经典故事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在全省布局打造3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现省级基地各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升级建设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罗浮山葛洪博物馆等文化基地,打造辐射大湾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强粤港澳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岭南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项目。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增加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各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科普基地等中医药文旅平台建设,提升建设质量,开发新一批中医药文旅主题线路和产品。开展中医药文化创意征集活动,激活中医药文创活力。推进中医药题材文化精品创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策划推出中医药文化节目栏目,创作中医药文化纪录片、网络视频,鼓励引导广电、网络视听平台开办传播岭南中医药文化知识栏目。


    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图7)



    第八章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一节  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粤港澳三地中医药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为载体,打造“中国服务”品牌,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积极分享、广泛传播中西医结合抗疫经验。深入开展中医专家慰侨活动,通过海外华侨华人、海外留学生传播中医药文化,吸引更多留学生来粤接受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让中医药文化借助教育桥梁向世界传播。


    第二节  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继续通过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支持高质量岭南中医药品牌“走出去”,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建设经验,探索开展境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中医药相关诊疗技术及药品、产品的合法地位、各项标准获得当地承认,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开展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中医药服务出口的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第三节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



    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一批覆盖大湾区的高水平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突出、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科研创新成果,推动一批岭南中药知名品牌进入国际市场,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中医药医疗高地、文化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和国际化发展高地。


    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图8)



    第九章  推进中医药改革创新



    第一节  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定价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具有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中医药医保目录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第二节  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申报并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针对亟须突破的改革重点和难点,结合广东地处改革前沿地缘优势,在实施“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中致力于推进中医药领域改革,重点开展中医药服务模式、管理方式、产业发展、文化建设、质量监管等主题的探索创新,打造群众认可的中医药品牌,切实解决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


    第三节  构建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体系



    兼顾现代科学基本要求和中医药自身特点,坚持宏观和微观结合,定性和定量结合,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符合中医医院实际的中医医院管理指南、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建立传统评价指标与现代临床评价指标并行、融合的中医临床评价体系。完善对中医临床专业人员以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职称评聘、技能鉴定等制度。建立注重中医理论指导、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科研规划、组织、验收等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


    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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