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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二卷 虫之四-沙虱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二卷 虫之四-沙虱

           (《纲目》)
           【释名】 (音 旋。《广雅》)、蓬活(《万毕术》)、地脾。同上。
           【集解】时珍曰∶按郭义恭《广志》云∶沙虱在水中,色赤,大不过虮,入人皮中杀人。
           皮里,可以针挑取之,正赤如丹。不挑,入肉能杀人。凡遇有此虫处,行还,以火炙身,则虫随火去也。又《肘后方中,此虫多着人,钻入皮里,令人皮上如芒针刺,赤如黍豆。刺三日之后,寒热发疮。虫渐入骨,则杀人。岭南人初有此,以茅叶或竹叶挑刮去之,仍涂苦苣汁。已深者,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也。愚按∶溪毒今俗病风寒者,皆以麻及桃柳枝刮其遍身,亦曰刮沙,盖始于刮沙病也。沙病亦曰水沙、水伤寒,初起如伤寒,头痛、壮热、呕恶,手足指末微厥。或腹痛闷乱,须臾杀人者,谓之搅肠沙也。
           【附录】沙虫 时珍曰∶按∶《录异记》云∶潭、袁、处、吉等州有沙虫,即毒蛇鳞甲中虫。蛇被苦,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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