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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五卷 木之二-木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五卷 木之二-木

           ( ,良刃切。《拾遗》)
           【释名】 木(音潭)。
           【集解】藏器曰∶ 木生江南深山大树。树有数种,取叶浓大白花者入药,自余灰入染家用。
           时珍曰∶此木最硬,梓人谓之 筋木是也。木入染绛用,叶亦可酿酒。
           木灰 【气味】甘,温,小毒。
           【主治】猝心腹症瘕,坚满 癖。淋汁八升,酿米一斗,待酒熟,每温饮半合,渐增至一、二盏,即愈(藏器。出《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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