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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四卷 木之一-必栗香
(《拾遗》) 【释名】花木香、詹香。 【集解】藏器曰∶必栗香生高山中。叶如老椿,捣置上流,鱼悉暴腮而死。木白鱼不损书也。 【气味】辛,温,无毒。 【主治】鬼疰心气,断一切恶气,煮汁服之。烧为香,杀虫、鱼(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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