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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果部第三十二卷 果之四-皋芦

  • 文章导读:本草纲目-果部第三十二卷 果之四-皋芦

           (《拾遗》)
           【校正】自木部移入此。
           【释名】瓜芦(弘景)、苦 。
           藏器曰∶《南越志》云∶龙川县有皋芦,一名瓜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
           【集解】弘景《苦菜注》曰∶南方有瓜芦,亦似茗。若摘取其叶,作屑煮饮,即通夜不睡。煮盐人惟资此饮,而交、广最所重,客来先设,乃加以香 之李 曰∶按∶此木即皋芦也。生南海诸山中,叶似茗而大,味苦涩,出新平县。南人取作茗饮,极重之,如蜀人饮茶也。
           时珍曰∶皋芦叶状如茗,而大如手掌。 碎泡饮,最苦而色浊,风味比茶不及远矣。今广人用之,名曰苦 。
           叶 【气味】苦,平,无毒。
           时珍曰∶寒。胃冷者不可用。
           【主治】煮饮,止渴明目除烦,令人不睡,消痰利水(藏器)。
           通小肠,治淋,止头痛烦热(李 )。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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